卢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只借了一次钱,却被返还给债主两次钱。2016年9月28日,卢某从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判决黄某返还自己10万元及支付逾期利息的判决书后,自己的冤屈终于得到了伸张。
原来,早在2012年8月14日,卢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孔某借款10万元,每月利息5000元,双方约定于2013年8月14日前归还。由于特殊原因,孔某让卢某还钱给其朋友黄某,再由黄某转交给自己。卢某每月通过黄某支付借款利息,并于2013年6月25日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还清,并交给了黄某。黄某向卢某出具的收条,载明自己收到卢某还给孔某借款10万元,但迟迟没有将卢某与孔某签订的欠条取出交给卢某。不料,孔某于2014年因病去世,孔某的继承人以原卢某与孔某签订的欠条为依据将卢某告上法院,要求卢某向其返还借款10万元并支支付逾期利息。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孔某的继承人获得了胜诉的判决,卢某又一次归还自己与孔某的借款10万元本金,并支付逾期还归借款所产生的利息。
卢某对同一笔债务被归还了两次,感觉自己实在冤枉,便于2016年6月6日将中间人黄某以其不当得利为由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自己归还给孔某的10万元借款本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分段计付逾期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依据,一方因他方财产受到损失而取得利益。本案中,被告黄某将原告卢某返还孔某的借款占为已有,已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意见的相关规定,原告卢某主张被告黄某返还款项1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法院予以支持。但原告请求卢某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分段计付利息缺乏依据,法院酌定按年利率6%计算。遂作出了判决被告黄某返还原告卢某10万元,并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逾期利息。
卢某获得胜诉的判决后,自己冤情终于得到了伸张,不停感谢法官秉公执法,为自己讨回了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