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被害人喝下含有毒品的啤酒,趁被害人意识不清时将其骗上赌桌进行诈骗,被告人黄某某等五人就因为实施了这样的“连环套”诈骗落入了法网。7月26日,我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7月29日21时许,被告人黄某某约被害人刘某到南宁华侨投资区喝酒聊天,期间由被告人邓某某、卢某某和黄某对刘某进行劝酒。黄某某在刘某的啤酒里放入毒品“神仙水”,在刘某饮入该酒后将其带至锣圩镇一个事先设计好的赌场内,由被告人邓某负责放贷,其余人通过换牌、装牌的方式对刘某进行赌博诈骗,共计骗走刘某2.6万元人民币。
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邓某某、卢某某、黄某、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黄某某是主犯,但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是自首;被告人邓某某、卢某某、邓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五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武鸣区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元至四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