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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爆炸物造成一死两伤 武鸣一男子获刑6年
作者:黄玉  发布时间:2016-07-21 16:17:53 打印 字号: | |
  李某某因个人私利,请被害人谢某某等四人帮忙拆解炮仗,继而引发爆炸,造成了一死两伤的悲剧。7月21日,我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2015年8月3日下午,李某某请谢某某、梁某某和马某某三人到他的出租房里帮忙拆分一种叫做甩炮的炮仗。李某某是想通过取出甩炮中的火药,加工后制作成威力更强的大甩炮用于炸鱼。第二天的中午,李某某再次请谢某某等三人及黄某到出租房内拆解甩炮。就在当天下午17时许,谢某某等四人在拆解甩炮的过程中发生了火药爆炸事故。这次事故造成了谢某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黄某和梁某某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经过鉴定,被害人谢某某是因爆炸高温致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合并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被害人黄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被害人梁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几天后,李某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他的家属向几位被害人支付了赔偿款。

  我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爆炸物的管理规定,私自制造爆炸物,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李某某的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系未成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李某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能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未审庭
责任编辑:方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