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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县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6-01 13:07:47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鸣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5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切实加强公正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武鸣县建设更高水平中国西部强县,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3939件,同比上升15.45%;结案3278件,同比上升3.8%。

  一、坚持公正司法,大力化解社会矛盾

  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司法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处刑事犯罪。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深入推进平安武鸣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92件,同比下降22.68 %,审结360件,同比下降27.42%,结案率91.84%。判决发生法律效力33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37人,判处拘役71人,缓刑100人,管制2人,单处罚金16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审结抢劫、故意伤害、涉毒等犯罪案件90件109人。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案件94件129人。审结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此外,依法审理影响民生的新类型案件,如彭威、彭锋、覃大欢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审结蒙剑宁、黄万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推进美丽武鸣建设;依法审理黄耀东等15名被告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重大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调判结合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762 件,同比上升14.08%;审结2306件,同比上升0.43 %;结案率 83.5%。

  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劳动争议、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468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653件。注重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145件。对商业交易中因业务往来、资金融通等引发的纠纷,坚持调判结合,以调解促进当事人合作共赢,难以调解的,以判决维护交易规则、保护交易安全。

  多方联动破解执行难题。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84件,同比上升62.65%;结案611件,同比上升67.86%;结案率77.93%,同比上升2.41%;收案标的额4.17亿元,已执行标的额3.13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5.11%。执行和解案件184件,占执结案件 30.11%。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公安、住建、国土、银行等单位的支持,拓展执行协作网络,健全执行查控和执行征信机制。充分利用民族节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开设的执行信息平台及本院的LED大屏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68人,通过限制或禁止其融资、贷款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依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行为,全年实行司法拘留15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案件10件10人,标的金额220万元,已判决3件3人。争取县人大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加大了对涉案公职人员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全年共执行12件,标的金额120万元。加强涉执信访工作,促进规范高效执行,全年涉执信访案件4件,已全部做好化解息访工作。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2015年,为交通事故损害、追索赡养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得不到执行款的16名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此外,积极推进“阳光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和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15件次。

  多措并举抓好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104件,结案94件,结案率90.38 %。其中,受理民事案件 76件,审结68件。受理刑事案件28件,审结26件。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组织青少年旁听庭审,举办模拟法庭,给未成年人上法制课,开通“武鸣少年审判”公众微信号,向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接受青少年法律咨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通过庭前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圆桌审判、法庭教育、法定代理人到场、回访帮教等措施,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彰显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关爱。全年对40多名失足青少年进行回访帮教,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坚持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群众诉讼权利。积极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各项规定,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增设便民诉讼查询平台,减少当事人诉累。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为确有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7万元。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接访工作,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接待来信来访53件67人次,来信来访同比下降51.38%。

  抓好调解,加强巡回办案工作力度。继续抓好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加强系列案件的调解工作,加大交通巡回法庭的调解力度,形成多元化调解机制。成功调解原告某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结案标的500万元,当事人已自动履行完毕。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855件,调解率46.98 %,撤诉364件,撤诉率15.78%。继续推行巡回办案进村、进屯活动,全年共巡回办案38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岗作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创新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机制,对受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主动联系妇联,聘请妇联干部担任特邀陪审员,建立妇女干部旁听典型案例制度,形成维权合力,使广大妇女明白如何依法维权。全年维权岗审结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968件,受理来电来访咨询432人次,帮扶留守、流动儿童4次,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送慰问金,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等。2015年,我院荣获自治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

  创新归侨侨眷维权岗机制,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岗庭建设为目标,加大资金投入,为归侨侨眷维权岗提供物质保障。维权岗贯彻联动司法理念,与开发区侨联、侨办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交流维权经验,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处理涉侨案件。落实诉讼指导、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便民诉讼制度,得到归侨侨眷的好评。2015年,归侨侨眷维权岗受理案件63件,审结58件,调解38件,撤诉10件,调撤率82.75%。

  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依托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严格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思路。严格控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使审判权归于合议庭。全年提交审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19件,同比减少119件;推行院长、副院长办案制度,全年共办理案件41件。规范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合议庭组成方式、案件评议规则、评议笔录等规定,确保合议过程全程留痕;强化责任追究,按照“权责统一”原则,明确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

  推进阳光司法,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加强裁判文书上网管理力度,拓展诉讼文书上网空间,全年裁判文书上网2053份,上网率100%。努力拓宽法院公开窗口,开通武鸣县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和少年审判微信平台,通过微博对62件案件进行庭审视频、图文直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重要作用,陪审率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案件3件68人次,进行阳光评议案件3件,开展 “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接待群众280余人次。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工作信息化的全面升级。大力开展“信息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完善网络办案系统,网上办案率100%,有效提高工作效能。刑事审判法庭升级改造为科技法庭,三个人民法庭安装科技法庭设备,进一步增强法庭的硬件条件和科技水平。不断完善远程开庭、远程接访等设备建设,运用智能互通技术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坚持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延伸司法服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健康发展。针对受理商事案件较上年增幅较大的情况,开展涉金融案件、涉企业案件专项调研,加大审判力度,依法及时审结金融借款、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等系列纠纷案件,如原告卢某等诉被告某淀粉厂70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李某等诉被告某种养有限公司52件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等,通过快审快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服务维稳大局,主动参与“平安武鸣”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健全重大案件风险防控和协调处置机制,有效评估、防控、应对重大涉稳风险,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帮扶工作,投入1.8万元为宁武镇唐村小学改善校园安全状况。2015年,我院网络评论员参与辖区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南宁市政法系统布置的舆情导控任务53次,有效引导正面舆论。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全年举办模拟法庭1次,给群众上法制课3次,接受法制教育2000多人。

  五、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坚持从严治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抓管理求质效,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年度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强化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2015年,我院荣获自治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执行局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获得国家级表彰1人,自治区级表彰5人,市级表彰9人。

  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党建阵地建设,2015年6月我院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党委,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抓好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开展党员法官进社区活动,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组织参加县党员干部辩论大赛,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帮扶困难女童,慰问残疾儿童活动等,推动全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组织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和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自律自觉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条措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六个一律”规定。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等11个方面整改措施,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和干部违规经商、插手工程项目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加大对审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节假日和重要节点的纠风工作。不定期检查干警出勤、开庭、会风、着装仪表、车辆管理等司法行为和作风纪律情况,全年未发现干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全员岗位培训活动,组织干警到西南政法大学参加司法能力培训班等。全年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2次,培训干警1200余人次。通过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办案能手评选,优秀书记员评选等途径,广泛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全院干警积极撰写调研文章,1篇论文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理论研讨会三等奖,1篇论文获广西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度学术研讨会一等奖,获南宁市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获武鸣县理论征文一等奖1篇。

  不断强化外部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审判职能履行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阳光评议案件、座谈交流12次。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配合人大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继续聘任社会各界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及时听取监督员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邀请媒体对审判执行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拓宽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得益于在座的每一位代表和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依法监督和积极支持。在此,我代表武鸣县人民法院,向给予法院工作热情关心和有力支持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收案增幅较大,结案压力增大;二是个别干警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三是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探索不够深入;四是信息化建设仍有提升空间,改革创新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一、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在执法办案上有新进展

深化司法廉洁教育,深入开展审务督察,确保司法行为公正规范、司法作风清正廉洁。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化解办案任务繁重与业务能力提升不足之间的矛盾,创造有利条件,更新法律知识、掌握信息技术,打好提升工作质效的扎实基础。

  二、注重能动司法不动摇,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顺应改革潮流,服务改革推进。继续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等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妥善化解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加强中小微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妥处涉企债务纠纷。继续关注金融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深化诉调衔接工作。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懈怠,在群众期待上有新回应

增强司法为民意识,重视涉案民生利益保障问题,落实好司法救助,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争取各方支持,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有效回应群众来信来访,关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社情民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涉诉信访,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四、抓好服务保障不含糊,在信息化建设上有新突破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抓手,精心打造阳光司法网络建设,充分运用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全面提升审判执行、便民诉讼、司法公开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避短,在司法公开上有新拓展

不回避问题,不自护己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人大政协联络渠道畅通。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增强运用新媒体开展司法宣传的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武鸣县建设更高水平中国西部强县,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武鸣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