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公告
武鸣县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1 11:33:53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鸣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1年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1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扣“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聚精会神抓审判,改革创新促发展,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积极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人民法院工作得到健康发展

我院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审判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并紧紧依靠县委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主动配合人大做好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的各项转办、督办事项,并及时反馈。继续聘任社会各界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及时听取监督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同时,还妥善处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健全人大、政协检查和评议制度。全年共办理人大转办、督办的案件7件,向人大、政协专题汇报工作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42人次。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院受理各类案件2350件,其中受理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2029件,审结2013件,审结率为99.21%;受理执行案件321件,执结237件,执结率为73.83%。执结标的金额1481.04万元。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稳定。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暴力、经济以及毒品等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291件411人,审结290件410人,结案率为99.66%,判决发生法律效力33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7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7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264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缓刑26人,管制2人,单处罚金3人。依法及时惩处以故意伤害、抢劫、盗窃为主的各类危害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故意伤害案65件83人,抢劫案12件31人,盗窃案79件117人,抢夺案3件3人,交通肇事案17件17人。依法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追偿及适用罚金案件的催缴工作。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8件,其中调解结案25件,调解率为89.3%,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60.3万元;对罪犯适用罚金的有182人,罚金总额88万元,已执行88万元。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15人,其中贪污案4件9人,受贿案3件6人,给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3.48万元。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研,做好延伸帮教工作及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判决生效的被告人中有26人为未成年人,均根据案情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

  (二)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发展。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调节各种民商事关系,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714件,同比增加9件,审结1699件,结案率99.12%,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215件(其中调解899件,撤诉316件),调撤率73.63%,诉讼标的金额16806.49万元。依法审理各类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共审结买卖合同纠纷68件,借款合同纠纷174件,其他房地产业、建设工程、农村承包、租赁、劳动争议等案件302件,诉讼标的金额4908.35万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96件,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侵权纠纷案件659件。

  (三)稳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全年受理涉及公安、城建、土地等行政争议案件23件,并全部审结。依法加强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共审查121件。继续开展社会抚养费专项执行工作,主要采取强制执行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手段,共依法执行社会抚养费230万元。针对我县灵马镇计生工作相对后进的状况,我院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对该镇计生后进的帮扶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安排一名中层领导到该镇挂任党委副书记,负责计生工作的法律宣传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经过努力,该镇的社会抚养费及环扎等指标都有了明显的改变。尤其是当地村干部的思想有了很大改变,愿意配合计生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计生政策、开展计生工作。同时,还积极支持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我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法律指导职能,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如城市大道建设的拆迁工作,能够针对建设中遇到的少数群众不愿配合征地拆迁的行为,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起到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对非法采矿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不法行为的集中清理整治,维护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选派两名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社会主义新农村指导员,深入基层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和帮扶工作,指导锣圩镇罗福村和灵马镇方和村的新农村建设,为联系村及新兴、红岭社区的道路、文体设施建设提供了20吨水泥及资金的帮助。

  (四)强化审判监督、审判管理工作,维护司法权威。2011年我院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评查和审判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建立起了规范化、专门化、信息化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认真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努力推进审判管理方式改革,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全年共审结再审案件1件。我院按照区高院要求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经过近几年的学习与提高,我院审判人员无论在驾驭庭审、还是法律文书制作及案卷装订等方面均较过去有了长足的进步。针对 “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在案卷评查结束后,集中召开了案件评查工作总结会,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案进行点评、分析、反馈,并对办案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审判人员给予点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通过加强制度管理、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案件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内功。

  (五)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注重立案信访工作。为树立公正高效的“文明窗口”形象,我院坚持维民权,解民忧,保民利,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规范化管理,有效地促进了立案信访工作职能的进一步发挥,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情况紧急的,及时妥善处置,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一年来,我院共接待群众来访246人次,处理来信134件次。依法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对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涉诉实行诉讼收费减、缓、免。共为确有困难当事人缓收、免收诉讼费11.62万元。

  (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从实际出发,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勇于开拓创新,构建执行工作新格局。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1件,执结237件,执结率为73.83%,执结标的金额1481.04万元。一是充分利用好执行威慑机制,构建县、镇、村三级协助执行联动网络。二是创新救助方式。实行先执行后收费的办法,推行人性化执行方式,加大涉农、涉弱案件的执行力度。我院还建立了申请执行人救助机制,全年共为8位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5万元。三是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院依法对21人采取拘留措施,执结反规避执行案件39件,执行标的额365多万元,树立了司法权威,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心。四是进一步完善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的制度。严格采取执行强制措施的报告制度和执行期限制度。执行行为和管理制度的规范,促进了我院执行工作的公正与效率,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

  (七)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上半年,我院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建立了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同时,积极支持县委的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派出法官为全县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培训班做法制讲座。此外,我院还开展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分别到城厢镇三中、县实验学校和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华侨中学上法制课、开模拟法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等。通过公开宣判、法律咨询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促进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17场次。

  三、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法院改革成果惠及到了更多群众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积极推进法院司法改革。

  (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拓宽解纷渠道。我院始终强调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细化“诉调对接”工作,充分落实人民调解员驻庭入室措施。除加大了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巡回法庭的调解力度外,我院2011年又在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设立了一个驻交警十一大队的交通巡回法庭,形成了全社会参与、多方面调解的大格局。2011年,交通巡回法庭共调处440件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标的1899.62万元。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1875.62万元,占98.74%,所调处案件无一反复。2011年,我院成立了小额速裁庭,专门受理标的小、事实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自2011年10月份以来,我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60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平均审理周期10天,较好地缓解了民事审判庭的办案压力,真正发挥了小额速裁快、省、好的优势,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我院还在里建人民法庭成立了全区首个归侨侨眷维权岗,为经济开发区侨胞提供更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

  (二)注重量刑规范化的实践应用。为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推进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2011年3月23日,我院组织召开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三长”联席会议,就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行交流和讨论。会议对量刑事实证据的收集、庭审中的量刑程序、量刑建议的提出与采纳等问题展开广泛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并对盗窃案件、微量毒品犯罪案件的量刑问题及预缴罚金对基准刑的调节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共识。这个会议的召开对解决案件实务及同罪同判,保障案件质量和被告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三)成立法官驻村(社区)“司法为民联络室”。为积极回应县人大代表在去年人大会议上提出的把法律服务延伸到村镇基层的建议,2011年,我院在全县范围内有选择的在部分村(社区)建立了52个法官驻村(社区)“司法为民联络室”。法官驻村(社区)是将司法工作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指导、参与调解民间纠纷,既有利于提高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效率,也有利于法院充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驻村(社区)法官通过了解当地社情民意,指导村委、社区干部调解,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从而延伸了法院的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干警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56人次, 化解矛盾纠纷146起,走访群众547名,收集社情民意132条,增强了基层群众守法、用法意识,促进了辖区稳定和谐,受到辖区群众的赞誉。

  (四)大力推进阳光司法机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立案大厅设立了审务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公开案件执行信息;加大对法院网站的管理力度,实行了庭审网络直播,至今,共精心选择各类案件50件通过中国法院网进行庭审直播;继续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2011年共有150份法律文书上网;2011年3月,我院制订出台了《法院信息新闻发布工作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形式,对有关法院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先进典型事迹、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情况、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该制度实施以来,我院已召开了4次新闻发布会;此外,我院坚持实行公开听证制度,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法官下访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庭审,现场监督和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推进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使公正司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面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此夯实发展基础。

  (一)认真开展法院党建工作,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我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方针,开展“党员示范岗”、“青年先锋岗”等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院干警在各位院党组成员的亲自带领下深入开展“五个一”等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民意,拓宽沟通民意渠道,强化社会舆情分析,推出为民便民司法措施。

  (二)坚持系统化学习制度和廉政教育制度,促进法官综合司法能力提高。我院以建立学习型法院为主题,把法院当学院,把书本当老师,全体干警当学员,业余时间当课堂,倡导人人都读书,全员动手写文章,努力打造一支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队伍,实现由学历培训到能力素质培训的转变。同时,我院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深入学习宣传,扎实自查自纠,严格督查整改,法院队伍呈现出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崭新面貌,没有干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推进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我院还提出完善综合管理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把法院各项指标任务全部量化、分解到各个部门和每个干警,客观、全面反映工作实绩。此外,2011年,我院认真开展“大比武、大培训、大调研”活动,组织庭审观摩竞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竞赛、书记员技能竞赛等,提高了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注重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弘扬法院先进文化。我院及时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精神,按照司法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载体,通过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加强院史(荣誉)室的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营造符合法院职能特点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物质文化氛围,传播法治文明,展示法院良好形象,把法院队伍的司法理念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政治、经济发展的轨道上来。在硬件设施上,2011年我院投资建设了一个科技法庭和一栋法警训练备勤楼,开办了单位食堂,方便了干警的就餐问题,并修建了健身场所。在软件设施上,院内建立电脑学习室、图书室,举办青年读书班、研讨会等一系列的文化活动。多措并举的法院文化建设,使我院形成互相关怀、互相帮助、互相体谅、互相合作的良好氛围,极大激励了法官的干劲和工作热情,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被授予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立案庭被南宁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执行局被南宁市委政法委荣记集体三等功,三名同志分别被自治区高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和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及优秀共产党员,一名同志被评为南宁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另有39人次分别得到县委、县政府及自治区高院、南宁市中院各种表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以及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得益于在座的每一位代表和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依法监督和积极支持。在此,我代表武鸣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给予法院工作热情关心和有力支持的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各级组织和领导,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以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增加,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有关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对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对此,我们要把问题作为课题,把压力化为动力,努力克服困难,改进不足,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整体新跨越。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武鸣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设快速发展的重要之年,法院工作亦任重道远。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继续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作为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三项重点工作,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为我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重点开展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做到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服务;始终坚持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始终抓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落实,发挥其文化引导作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综合司法能力,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在法院队伍管理上取得新成绩。

  二是强化立案信访工作,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继续强化调解功能,畅通人民群众的诉讼渠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庭前调解和小额速裁机制的作用及功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加强少年司法工作,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审判工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司法建议和法制宣传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力争审判业务有新突破。牢固确立司法为民思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树立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继续为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及时审时度势、充分发挥法院法律人才小高地作用,依法保护、依法支持,要把法院的发展、进步与武鸣的发展、进步紧密联系起来,做好审判法律服务。

  五是探索和研究审判执行技能和方法,加强对审判执行法官的能力培养。在进一步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要加强对审判执行法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法官的综合办案能力,完善执行立案机制,提高执行和解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六是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落实“五个严禁”,拓宽接收监督渠道,认真做好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和评议工作,提高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继续完善法官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法官绩效考评标准、办法,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是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科技信息化。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方面求突破,全面完成法院局域网和三级联网的普遍应用,并完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按“五化”法庭的要求对法庭工作“回头看”。充实法庭审判力量,为处于与广大群众联系最密切的人民法庭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物质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牢记使命,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改革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再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再谱司法事业新篇章,为促进武鸣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名词解释:

  小额速裁:是指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争议标的金额不大且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的进行快速审理的一种新型审判方式。

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指法官、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程序中对量刑情节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量化,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同罪同判和保证案件质量。“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之一。

  阳光司法: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工作机制等方面,全面向社会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阳光司法,也是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重要举措。

  “五个一”: 自治区高院要求全区法院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认真落实好“五个一”要求,即“每位院领导要联系一个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深入一个基层组织(村屯、社区、企业)、化解一件涉诉信访案件、开展一次预约接访当事人活动、回访一名当事人”。
责任编辑:武鸣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