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沾上了毒品,便难以戒除毒瘾,所谓一朝吸毒,终生戒毒,最终也将导致一个家庭的破裂。2016年5月18日,我院陆斡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陆某实在忍不住丈夫韦某反反复复地吸毒折磨,坚决要求离婚,最终经主审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离婚的协议。
2005年,武鸣区的陆某与韦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夫妻俩经营着一家摩托修理店,因经营有方,店里收入颇为丰厚。小俩口的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可好景不长,过上丰足生活的韦某不甘心平平淡淡的生活,欲追求精神上的刺激。2008年,在一些狐朋狗友的怂恿下,韦某开始尝试吸食毒品海洛因,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沾上毒品的韦某无心经营自己的摩修店,生意便一落千丈。店里的收入常常入不敷出。韦某没钱购买毒品,就变卖了店里的零配件,以满足自己的吸毒欲望。家庭生活因此陷入了困境,而韦某对于家庭的变故不理不睬,依然我行我素。
由于吸毒成瘾,韦某对毒品的吸食欲罢而不能。2010年3月17日,韦某因吸食海洛因被武鸣区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三年。期满后,韦某却不思悔改,仍继续吸食毒品海洛因。2014年10月12日,鉴于韦某属于吸毒成瘾严重人员,武鸣区公安局对韦某作出了《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并送往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由于韦某吸毒的恶习屡教不改,陆某对丈夫的所作所为失望至极,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陆某再也不愿与丈夫韦某生活下去,便将韦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其离婚,并主张婚生儿子小韦由自己携带抚养,韦某每月需支付儿子生活费500元直到其年满十八周岁,教育费、医疗费凭发票由原、被告双方各负担一半。
庭审中,主审法官组织双方做了调解工作。陆某对丈夫已经心恢意冷,再也不愿意过着那种犹如牢狱一般的生活,坚决与韦某离婚。而韦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对妻子及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感情已回天乏术,家庭也名存实亡,便放弃了这段婚姻。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离婚的协议:原告陆某与被告韦某自愿离婚;婚生儿子小韦由陆某携带抚养,韦某从2017年元月起每月支付小韦生活费500元直到其年满十八周岁止,教育费、医疗费凭发票由原告陆某、被告韦某各负担一半;被告韦某在合理时间内随时可以探望婚生儿子小韦,原告陆某应予配合。
吸毒成瘾的韦某最终失去了家庭与婚姻,不得不为自己的恶习吞咽了亲自埋下的苦果。法官提醒大家:为了自己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请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