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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要求借电动车?原是骗子行骗
作者:黄品雁  发布时间:2016-04-27 16:42:57 打印 字号: | |
  武鸣县一名无业青年,因没有收入竟想到打着协警名义诈骗钱财。4月27日,我院以诈骗罪判处韦某法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韦某初中肄业后便一直在家待业,因急着用钱,就把歪脑筋动到了诈骗上,想通过假冒协警来获取钱财。2015年10月份的一天,韦某在武鸣县某单位大院内谎称自己是协警,要求被害人杨某将一辆电动车借给他配合执行公务,顺利骗取被害人的电动车后,韦某通过销赃得款600元。初次得手后,韦某又在一个月内以同样手段连续实施诈骗两起,所骗财物价值合计4840元,韦某将所得赃款1050元挥霍一空。案发后,公安机关对韦某进行网上追逃,并于2015年11月在南宁市良庆区某网吧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韦某归案后及庭审中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全部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