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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好女子贩卖毒品 小伙犯罪获刑
作者:黄玉  发布时间:2016-04-26 15:22:11 打印 字号: | |
  4月26日,我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小萧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而他走上犯罪之路的原因,竟是为了讨好新结识的一名女子。

  小萧经朋友介绍认识小芬,并得知小芬想要购买高质量的“K粉”,为了博得小芬的好感,小萧拍胸脯保证朋友那里有好“货”。2015年11月的一天傍晚,小萧介绍小伟在武鸣县城某饭店将一包 “K粉”卖给小芬。交易结束后,三人在饭店门外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小伟处缴获毒资人民币300元,氯胺酮一小包,净重0.11克;从小芬处缴获氯胺酮一小包,净重1.11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萧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他人贩卖毒品仍为其居间介绍,牵线搭桥促成双方交易,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小萧在毒品交易中处于中间人地位,发挥介绍联络作用,与贩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在共同犯罪中,小萧对促成交易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萧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未审庭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