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我院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达成协议,分期偿还11.7万元欠款,整个调解过程不到50分钟,充分体现了高效便民。
被告莫某某欠原告南宁市某公司货款11.7万元逾期未还,原告打算通过诉讼途径拿回欠款。立案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征得了原告及被告双方的同意,组织双方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当天,双方当事人均对欠货款的事实无异议,但对对利息部分存在争议,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法各个击破,让原告站在被告当前的经营立场考虑,让被告从自身诚信道德的角度考量,促成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7期履行还款义务,不到50分钟,该案就顺利调解了。
我院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提高法院化解纠纷效率。规范诉前调解制度,科学甄选使用诉前调解程序的案件,对诉前调解实行长效化管理;加强诉前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补充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进入诉前调解队伍中。2015年,该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纠纷148件,有效促进纠纷及时化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