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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引入合适成年人机制效果好
作者:黄慧  发布时间:2016-01-07 14:46:27 打印 字号: | |
  1月7日上午,我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小韦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在法官与合适成年人的努力下,小韦久未谋面的母亲到庭旁听庭审,庭审教育效果良好,小韦当庭表示悔过自新。

  现年16岁的小韦因缺钱花与小伙伴合谋实施盗窃。2015年7月,小韦和小卢来到陆斡镇的黄某某家,两人从黄某某家猪圈的缺口处爬墙进入院子后,将屋里屋外搜了个遍,没能找到值钱的东西,于是决定将一楼房间内的一桶价值750元人民币的花生油偷走换钱。两人合力将油桶抬到黄某某家后面的旧房子里藏匿,并于当晚22时许骑摩托车将花生油运走销赃。

  事情很快败露,两天后,小韦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武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5年12月,我院受理此案后,得知小韦的父亲因犯罪现在监狱服刑,母亲离家未归,爷爷奶奶年岁已高,均无法到庭。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官经征得小韦同意,为其聘请了县关工委的老干部邓文荣作为其合适成年人。

随后,合适成年人邓文荣到小韦家做家访。对于合适成年人的到来,小韦的爷爷奶奶十分感激,讲述了小韦因父母不在身边,缺乏管教而性格叛逆的成长历程。小韦的姑丈也感动于社会人士的关怀,当即表态开庭当天他能到场。

1  月7日庭审当天,除小韦的姑丈依约到庭外,令人意外的是,小韦的母亲和姐姐也来到了法庭。当小韦见到久未谋面的亲人时,眼泪夺眶而出。接下来的庭审十分顺利,法官与合适成年人对小韦进行了语重心长的庭审教育,小韦也真诚地反思犯罪原因,并表示一定改过自新。

  案件当庭宣判,小韦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判当天即是刑满之日,得知马上可以回家与家人团聚的小韦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来源:未审庭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