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审判长宣判声音的落下,被告人骆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这是我院今年审结的第三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被告人骆某因民事纠纷案被我院判决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告曾某返还借款及利息,但骆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发院依法立案执行,并向骆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骆某2日内履行完毕。但骆某却通过隐瞒其名下所有的车辆以及虚报财产并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致使法院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
为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的胜诉权利,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我院将该案移送武鸣县公安局侦查,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以来,我院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除通过采取多项执行方式执结案件,公布“老赖”的个人信息外,还对拒不执行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今年我院共拘留涉案人员15人,向公安机关移送10件拒不执行案件,3人被追究刑罚,6人被免于刑事处罚,1人正在审查。对拒不执行行为人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