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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邀人大代表监督执行 拓宽民意监督渠道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5-12-11 14:53:27 打印 字号: | |
  12月11日,我院邀请2名县人大代表现场监督一起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在执行法官和人大代表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陆某某和班某某同意腾迁出涉案房屋,执行法官得以顺利对涉案房产进行查封。

  今年年初,申请执行人莫某某和被执行人陆某某、班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我院宣判,法院判决陆某某和班某某返还莫某某75万元。判决生效后,陆某某和班某某始终没有自觉履行还款义务,莫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向两名被执行人释理说法,但一直收效甚微。而陆某某和班某某在县城有一栋5层楼的房产,法官决定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强制措施,然而陆某某两人始终不愿意搬迁,腾出房屋,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缓解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推动案件进展,12月11日上午,法院邀请了两名县人大代表参与强制查封工作,一方面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从第三方角度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使案件顺利执行。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两名被执行人终于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尽快腾出涉案房产。

  我院注重拓宽执行民意监督渠道,进一步建全人大代表担任特邀执行监督员制度,在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时,主动与人大沟通协作,寻求帮助和支持。在今年审理的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中,我院通过人大协调,与公安局、检察院形成密切配合,顺利审结两起案件;我院同时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亲临执行现场、见证执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评议法院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我院邀请人大代表18人次,对6起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有效提升法院司法透明度,提高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方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