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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的“前哨站”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5-11-25 14:40:25 打印 字号: | |
  11月19日晚上10点,武鸣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交通巡回法庭的办公室里,依然灯火通明,一片繁忙,原告谭某某诉被告陈某和某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案件正在进行调解。因为事故中原告谭某某重伤住院,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第二天一早就要离开广西,为能争取有限的时间促成调解,法官连夜工作,最终成功调解结案。当天晚上,我院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一直工作到了凌晨一点。

  2009年7月31日,我院驻交警调解室在武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成立,后更名为交通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成立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它将司法关口前移,形成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三位于一体的交通事故调解机制,极大地便利了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而这次大胆的尝试延续6年,交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单:交通巡回法庭从成立到今年10月共结案2414件,其中调解结案240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9%,涉案标的7645.9万元,自动履行率达100%。

  搭建调解平台 全力服务群众

  我院交通巡回法庭做到了与交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无缝连接,搭建起纠纷调处的新平台。交警移送案件时主动通报案情,使法官全面掌握情况,调解时做到有的放矢。遇到重大事故时,双方在提前介入和证据收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对简易案件,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后,先进行行政调解,当事人如需司法确认,法庭可以应当事人要求,制作法院调解书,赋予其法律上的强制力。当事人如不愿交警调解或事后反悔起诉到法庭,法官们就可以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减少了中间环节的繁琐。

  为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交通巡回法庭制定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每一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不管标的大小,都只收取30元的案件受理费;对于一般案件,要求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当天出具调解书;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还主动与保险公司协调,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以往保险公司按每天19.8元来理赔误工费和护理费,经协调,如今执行理赔款增到了48.3元。过去群众发生交通事故,大多等候交警调解,现在是一旦有了责任认定结果,就上交通巡回法庭找法官解决。

  创新工作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结案是交通巡回法庭主要的结案方式,针对近年来越来越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法官们也摸索出远程调解、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等调解方式,促进案结事了。

  唐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他的妻子黄某某将被告李某某、河南省某运输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告上了法庭。唐某某是农业户口,但常年在南宁做生意,原告要求保险公司按城镇标准进行理赔,双方就在这一问题上僵持不下。而案件的被告都远在河南,不方便到庭直接调解,这可让交通法庭的法官犯起了难。一天,该庭的韦法官通过QQ与朋友联系时,突然意识可以用这个方式进行远程调解,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法官在QQ群里完成了这次特殊的调解,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赔偿原告各种损失共计31万元。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告蒲某某醉驾致使十六岁的石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蒲某负全责。石某的父母中年痛失爱子,情绪比较激动,第一次调解时开口就要求对方赔偿50万元,而且不愿做出丝毫让步,但蒲某某刚结婚生子,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原告的要求。法官运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反复耐心分别做原告及被告家属的思想工作,时机成熟后又组织双方坐下来面对面调解两次,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次性当庭赔偿37万元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注重人性关怀 传递司法温情

  我院交通巡回法庭在案件调解中注重司法为民、司法亲民,严肃公正的法官们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更多地突显了人情味。

  今年8月的一天,一位50多岁的中年男子愁容满面,背着装有衣物的编织袋,拄着拐棍来到了交通巡回法庭。书记员热情迎上前安顿他坐下,给他递茶水。法官们认真听诉才了解,男子姓杨,河南省睢县百楼乡人,夫妻俩在武鸣县城做点小买卖。妻子在一次车祸中死亡,他自己也左腿骨折,属7级伤残,刚出院他就拿着事故认定书来到法庭想讨回公道。法官随即打电话通知肇事者曾某到庭调解。法官根据责任认定,释明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法等,很快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杨某某才说出实情,他带着家当来法庭,是为官司打持久战做准备的,没料到当天就能签收调解书。第二天,法官便将赔偿款17万元转交到他手上时,杨某某双手哆嗦着接过了钱,脸上悄然流下了泪水。

  马山县人黄某驾驶大货车,在从府城开往武鸣县红岭路段时,因疲劳驾驶,货车冲出路外碰撞路树后侧翻,导致车上人员蓝某当场死亡。而黄某是蓝某的“准姐夫”,事故的发生让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对生活一度失去了信心。蓝某的家人也因与黄某的这层关系担心得不到赔偿。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作黄某的思想工作,让他放下心结,面对生活,同时与原告沟通,把被告心里的自责与内疚告知原告,希望原告方对被告给予宽容与理解。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一起坐下来商量解决的办法,并最终达成了由被告黄某赔偿蓝某家属20万元的赔偿协议。死者家属得到了物质赔偿和精神慰藉,交通肇事者也获得了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方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