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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庭审理一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5-11-18 16:43:04 打印 字号: | |
  11月17日、18日,我院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由于被告人数多达15人,涉及罪名包括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2年5月,被告人黄耀东、黄树友、黄灵、黄鹏伙同黄启运、陆辉(两人另案处理)等人在武鸣县双桥镇猪花市场开设赌场,并纠集唐明、唐培剑、罗胜、黄维荣、唐炳京、李文君、苏蛮权、唐培业等人“看场”,聚众赌博并抽头渔利。

2012年8月3日,被告人唐明在获知黄维荣按照黄耀东的指使到武鸣县双桥镇平陆开发区长安路口抛掷钉子被工地工人扭送到派出所后,即纠集被告人唐培剑、罗胜、唐炳京、李文君、唐培业到工地进行报复,打砸被害人苏某某的一辆越野车并将苏某某打伤。

  2012年8月,被告人黄耀东为谋取不法利益,以被害人方某某合法租用的两宗土地部分侵害双桥社区6队权益为由,组织群众阻止施工,并向被害人索要到人民币35万元和一亩承租地;2014年3月,被告人黄灵、黄鹏胁迫开设赌场的黄启运、陆辉给其干股,安排被告人罗胜、黄维荣到赌场拿回“分红”钱款交唐明保管,经查,黄灵等人通过强占干股获利2万元。

  2012年12月26日,被告人唐明见到黄稳(已判刑)和被害人苏武某争执后,伙同他人一起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2014年7月27日,被告人黄耀东因承包经营问题与被害人龙某某产生纠纷,与被告人黄树友、唐明共谋报复龙某某。唐明负责组织策划,与被告人唐培剑、黄维荣、苏蛮权、唐学等人购买作案工具,又安排苏蛮权、唐学、黄家毅等到被害人家踩点,并安排被告人苏蛮权、唐炳京、李文君、陆家杏、黄树成等人到被害人家附近伺机作案。当晚23时30分,被告人唐炳京、李文君、陆家杏等人用菜刀砍伤被害人,导致被害人重伤二级。作案后,上述被告人换乘接应的唐培业、唐学等人驾驶的摩托车逃跑。

  2013年5月1日,被告人黄耀东纠集被告人黄鹏、唐培剑、罗胜、黄维荣、唐炳京、苏蛮权、李文君、陆家杏等人到被害人苏炫某及苏功某家中砸坏门窗、电视机等价值5146元;2013年9月13日,黄灵纠集唐明、黄鹏等人斗殴,期间开枪击中路过的被害人黄某的面包车,被告人唐培剑、黄维荣、黄家毅、李文君、唐炳京等人打砸该面包车,毁坏部分价值5120元;2013年9月16日,被告人黄灵带领被告人唐明、黄鹏、唐培剑、罗胜等人将黄某某驾驶的小轿车炸坏,汽车毁坏部分价值5050元。

  2013年某日,被告人黄灵购买4支枪,并把其中两支交给陆乐明(已判刑)藏匿。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耀东等15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庭审历时两天,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方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