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我院傅豪院长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一大队就危险驾驶罪犯执行拘役难等问题开展座谈调研。
调研中,傅豪院长认真听取了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一大队一年来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查处情况和危险驾驶犯罪在执行拘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何励文大队长指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危险驾驶犯罪呈上升趋势,由于罪犯在法院宣判送达后还有十天的上诉期,而罪犯又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因此公安机关在执行拘役时经常出现人员难以查找及不予配合等问题。傅豪院长针对交警大队提出的执行拘役难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协调,提出法院在对罪犯解除取保候审时通知交警来立即执行拘役收监的建议,有效解决了拘役执行难的问题。
傅豪院长还指出,今后法院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及时解决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诉讼程序的严格执行,确保刑罚执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