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 业外作品
书•秤
作者:覃洪辉  发布时间:2015-08-27 10:01:27 打印 字号: | |

窗外的雨还是淅淅沥沥,纠结台风还是久旱甘霖太傻,至少我还在法庭里收拾当事人的急迫。有时犯傻自己的迷惑,一次不作死就不会死的盲选,就像在十字路口被上帝踹了一脚,然后就踏上遥不可期的法官路。


年少时可能不喜欢没有动画片的电视,于是在无聊时就选择读书来打发那多余的童年时光。放暑假的时候就吆喝着父母给办县图书馆的阅览证,然后就是寒暑假时就准点跑到图书馆催促四楼少儿阅览室的大妈开馆放人,现在重新回到县图书馆还记得自己跟一群同龄人在楼梯等开门的回忆。那时爱上的是漫画书,不过台湾版《七侠五义》的热映让我找来线装书,于是就知道包拯、展昭、公孙策、王朝、马汉,知道包拯是开封府尹,是判官。


2000年自己上了初中,阅读过百本书的我算是第一次找来国外著作,于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成自己手捧读物。在沉迷于天马行空的逻辑推理的时候,我也第一次参加武鸣县的严打罪犯公审会。记得那时是在县工人文化宫里,密密麻麻的观众簇拥着中间的公审台,听着公审人声嘶力竭的发言,看着罪犯挂牌低头的懊悔,突然感觉平常学习的《政治》课似乎能给点启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形象一点点丰满起来。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给我的,却是脑海中莫名闪现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法和总会姗姗来迟的警察……


高中的色彩是单调,在不断重复的“三点一线”中,图书馆成了安静的港湾。在琳琅满目的教科书中找到“特殊”的一本,成了我忘却枯燥的游戏。那时候在角落中找到的那本《论法的精神》,还在憧憬一本精彩历史发掘,翻开才发现是关于“法与政体、法与权力、法与地理环境”的世界。这应该算是我第一次深入的学习“法理学”,懵懂中才确信《政治》中讲授的法律是如此单调和乏味,而福尔摩斯的行为参照国内法律只能是违法。


高考后阴差阳错地选择法学,还是因为某件事情让自己束手无策,感慨“知法勿用”。那时心中目标是律师,幻想在法庭辩论中推行“自身正义”来实现价值,推崇美国式“对抗护法”。变化是在大学图书馆的某个角落发生的,我发现了一本《政法笔记》,金钱、漏洞、中立、歧视的描述摧毁心中的“美式法治”的形象。或许是信念动摇,还是对司法考试的恐惧,毕业后的几年间,作为法学本科生的我一头扎入金融销售的泥潭中不可自拔。


犹记得工作后从区图书馆借阅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感慨1999年就写进宪法的“依法治国”,依然被“人治”若隐若现地影响,法律人一直渴望完善的法治和健全的宪政,但路坎坷而曲折,至少我已经丧失信心。


欣喜开始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描述几乎囊括法律人为之奋斗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算是为十几年纷争的“法制如何过渡到法治”划上休止符,而让广大法官为之欢呼雀跃的是司法改革真正动刀动枪,法官将真正剥离“官”的杂质变成纯粹的“法律人”,真正独立自主地执行法律审判。同时12月4日宪法日的设立,也意味着“依宪治国”的开启。


变革在开启,而自己也坚定那模糊的理想。那杆从上古时代就意味着公平、公正的天秤,始终在引领一代代中国法律人义无反顾地投入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中,我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小部分。入夏的五月,《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出版,宛若黑暗年代捧读《毛主席语录》那样虔诚,细细品味却又振聋发聩。


路还在走,书还在读,国家还在发展,人还需进步。家乡的变化已不能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偶尔疲惫盲目的混乱也在一点点修补,不敢渴望未来的美好,但至少国家在努力。而我,或许也在那漫长的复兴中贡献一个法律人微薄的力量。

 
来源:里建法庭
责任编辑:方丽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