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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前摆起酒桌 四人因妨害公务获刑
作者:黄玉  发布时间:2015-08-14 17:13:44 打印 字号: | |
  8月14日,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苏某某等4人在民警执行公务时竟在警车前摆桌喝酒,威胁围困公安民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今年2月4日晚上9点,武鸣县公安局某派出所的民警到武鸣县某镇村屯的一家代销店查处赌博窝点。在将涉嫌赌博的5名人员带上车准备回所做进一步调查时,被告人苏某某推出一辆二轮摩托车拦住警车去路,并与同村的阿贵、阿彪及其他村民要求民警放人。村镇干部到场处置无效后民警被迫将涉赌人员放下车,车上的阿敏系涉赌人员之一,其被放下车后与苏某某、阿贵、阿彪一起继续拦住车辆要求民警赔偿并道歉。期间,四人以言语威胁、拍打车辆、在警车前摆酒桌喝酒等方式围困民警近四个小时,至武鸣县公安局的增援警力到场后才将事态平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某等四人以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公务无法执行,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共同犯罪中,四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均应按其所犯全部犯罪处罚。四被告均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据此四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来源:未审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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