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确保弱势群体能够平等参与诉讼活动,我院创新思路、整合资源,为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权利构建了方便、快捷、高效的司法救助渠道。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旨在大力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普及工作,致力于在全县范围内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为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创新思路,“关爱女孩”。制定“独生女”和“纯二女户”诉讼费优惠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经济困难的“独女户” 和“纯二女户”,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申请暂缓或减免50%的诉讼费优惠政策。
三是深化建设“妇女儿童维权岗”。优先选择女性审判员、陪审员,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尽力化解矛盾,更加细致、充分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与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系交流,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主动邀请工会、共青团、妇联陪审员等参与妇女儿童案件陪审,想方设法加大维权案件调解力度,实现多方协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强大的妇女儿童维权“合力”;有重点、有主题、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宣传活动。如深入辖区乡镇进行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开展以案释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官送温暖、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零距离的咨询和帮助。
四是积极开展婚育新风宣教活动。通过网络宣传、制作板报、上街开展宣传活动、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等系列活动,传播婚育新风,推广婚前检查、孕前检测,提倡晚婚晚育。围绕提倡自然生育,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同时,宣传选择性别生育,造成男女失调,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自觉抵制选择重男轻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