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我院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在武鸣县某医院内组织了一场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化解。
今年4月23日,黄某驾驶电动车将横过马路的韦某撞伤,致韦某需要住院治疗,交警认定黄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已届70高龄的韦某住院治疗已花费一万多元,而且还需要继续投入治疗费用直至痊愈。事故发生后,黄某仅支付了二千元,韦某的子女担心黄某不继续支付治疗费用,遂要求黄某一次性支付3万元做个了结,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因韦某是海南人,其子女无法提供户籍证明等材料,韦某本人又在医院住院治疗。为慎重解决案件,法官决定到医院主持双方做调解。
在医院,法官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反复做工作,黄某和韦某最后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由黄某一次性赔偿韦某2万元,并当场付清。双方握手言和,韦某及其子女对法官主动到医院做调解的人性化工作方式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