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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县法院院长“坐阵”立案服务窗口指导立案登记工作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5-05-04 17:05:07 打印 字号: | |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法院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源头上解决老百姓“立案难”问题。我院傅豪院长到立案大厅值班,审查指导立案登记工作。

  根据立案登记制度对法院提出的,不再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实质审查,仅对形式要件等内容进行核对,除规定明确不予立案的情形外,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的要求,傅豪院长要求立案庭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立案登记制度内容,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一是完善立案窗口服务。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提高立案效率;登记立案的范围和流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材料经完善后全部上墙公示;为当事人提供诉状样本,配备导诉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等,保证当事人能顺利登记立案。

  二是细化立案流程。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在法律规定期限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禁止出现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的现象。

  三是做好行政诉讼引导工作。对到该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说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范围,引导当事人到管辖法院进行立案登记。

  四是强化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和本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和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严格问责机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