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什么我账户上的钱被法院划扣了?”3月23日上午,一名男子匆匆走进我院执行局,一脸急切的询问到。该名男子姓韦,原来韦某在9年前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负有赔偿责任,但因无履行能力,案件终结。近日,法官在查询到韦某账户有钱后遂对其存款进行划扣处理。
2006年,韦某在一家烧烤摊吃饭时,与人发生争执后持刀将人捅伤,因此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当时经法院调查,韦某家境困难,并没有履行能力,于是案件被裁定终结该次执行。
今年以来,我院进一步加大对旧存执行案件进行清理的工作力度,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进行“四查”,即查银行存款、车辆登记、土地登记、工商登记,从而查询到韦某在银行有存款,并及时进行划扣,顺利执行了部分赔偿义务。
听完法官的解释,韦某表示理解,并承诺一定好好工作,尽早履行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