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臆测他人建房影响风水 酒后持斧伤人泄愤
作者:林琦  发布时间:2014-11-24 16:37:08 打印 字号: | |
  武鸣县两江镇的周某某喝了点小酒,觉得邻居家新建的房子影响了自家的“风水”,借着酒劲拿出斧头将邻居砍伤。11月24日,我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今年3月16日下午,周某某在家吃完午饭后喝了些酒,想起邻居周某前不久新建的房屋比自家房子高出了一截,周某某觉得这影响了自己家的“风水”。越想越气的周某某借着酒劲从家里拿了一把斧头后外出寻找周某。当其在周某家门口遇见周某时,周某某便举斧头砍向周某,虽遭到抵挡,但斧头仍砍中周某头顶,后周某某被赶来的村民制止。经鉴定,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3月17日,周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4月25日,周某某与周某达成和解协议,周某某赔偿周某各项损失人民币13300元。

  我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周某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成立。鉴于周志康犯罪后投案自首,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