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为折翅雏鹰重筑蓝天
我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纪实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4-11-12 15:17:57 打印 字号: | |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我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不断寻求审判工作新方法,形成了一套以审判 帮教 预防于一体的工作模式,为遏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撑起了保护伞。

  温馨审判 惩教结合

  2013年,我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正式成立,实现了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化审理。为了能更贴近了解未成年罪犯的思想动态,未审庭配备了两名在青少年审判工作中有良好经验的女法官;为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及家庭背景,法官在庭前开展社会调查,为每一位未成年罪犯建立跟踪档案;为了能在庭审时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感,庭审采用独特的圆桌审判方式,打破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的隔阂。

  我院开展未成年审判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中心,注重庭审的教育疏导,帮助一批未成年罪犯认识错误,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未审庭成立以来,共判决生效39名未成年罪犯,均给予了从轻或减轻处罚。

  今年10月,15岁的小何因抢劫坐在了法院审判圆桌的被告席上。法官在前期的社会调查中了解到:小何个性比较叛逆,早早退学,父母顾着为工作奔忙,对小何的学习和生活缺乏关心。这次小何的案件开庭审理,父母竟然都不愿意出庭。为了维护小何的合法权益,法官替他找到武鸣县关工委的一位退休老干部担任合适成年人,在庭审中作为小何的法定代理人。法官跟合适成年人在庭前走访了小何的学校,和老师跟同学交流小何的日常表现,还多次试图找小何的父母做沟通,为能让小何早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了许多工作。在庭审当天,当法官把合适成年人连日来做的事和小何说起时,这个在听宣判时脸上也无过多表情的少年留下了眼泪。庭审结束后,小何对法官及合适成年人表示了感谢,并保证在看守所里好好学习,早日回归社会。

  一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判,意义不在于判决结果,而在于达到了教育的目的。

  回访帮教 延伸矫正

  今年8月20日,从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里传来阵阵歌声,我院未审庭的刘法官在观看少年犯表演的大合唱,她当天的主要任务是对我院判决服刑的11名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除了和少年犯们面对面地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等各方面状况外,法官还询问了他们对未来的打算,并帮助他们剖析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教育他们要正确认识自身犯罪行为的危害。临别时,刘法官不忘叮嘱少年犯服从监管教育,积极劳动改造,认真学习文化和劳动技能。

  回访帮教是未成年审判的一项重要工作,除了到少管所做回访之外,我院还借助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延伸矫正、帮教工作。近年来,我院更是不断探索回访帮教的有效方法,引入心理辅导机制,给予少年犯面对困难和逆境的信心与勇气。

小文因为贩卖毒品罪在武鸣县看守所服刑,因为生活不习惯以及心理落差,小文到看守所后一直情绪低落,对所内开展的活动漠不关心。法官请来了心理辅导老师,给小文做连续性的心理辅导,通过画图、做心理测试等方式逐渐打开了小文的心扉。有一次,法官还请小文的父亲一起参加心理辅导,从家庭教育的根源找出小文犯罪的心理特点。在法官与心理专家的疏导下,小文重新恢复了往日的笑容,还主动向法官说起在看守所认识的新朋友和学习到的新技能。

  今年以来,我院已开展各项回访帮教活动10次,有效地促进少年犯服刑改造,转变思想认识,预防再次犯罪的发生。

  预防犯罪 普法前移

  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我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工作。从邀请青少年到法院旁听庭审,到法官进校园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今年我院已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活动6次,受教育人数近800人,取得良好效果。

  “哇,原来法官办案是这么威风的!”“这个哥哥年纪轻轻就要坐牢,太可惜了!”这是今年6月,我院邀请武鸣县实验学校200余名学生观摩庭审时,学生们发出的感慨。当天的庭审观摩活动审理的是一起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学生们聚精会神地进行现场观摩。从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大家亲身感受法庭威严,对庭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可以说是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将学生请进法院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只是我院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的内容之一 ,我院还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的活动,办模拟法庭、开知识讲座、送法律书籍,给未成年人送去法律大餐。11月,我院“武鸣少年审判”公众微信号开通,为向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又开拓了一个新的途径。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我院不断加快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步伐,力求成为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守卫者。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