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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专偷鸡鸭鹅 服法领刑6个月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4-10-30 16:39:41 打印 字号: | |
  小偷不偷金银珠宝,专偷别人养的鸡鸭鹅,10月30日,我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岑某某领刑6个月。

  今年4月18日上午,岑某某途径所在村口的鱼塘时发现被害人岑某放养的一只大白鹅,看到四下无人,岑某某顿生歹念,将鹅偷走。第一次得手后,尝到甜头的岑某某开始疯狂作案,选择在上午被害人外出劳作或凌晨夜深人静时作案。4月到5月之间,岑某某共作案7起,盗得鸡鸭鹅等家禽21只,盗窃数额累计1627元。

  我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认为,被告人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盗窃罪。岑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岑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