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双桥人民法庭发挥司法能动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努力打造无诉讼村屯,取得了良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设立基层诉前调解网点。诉前调解网点设在基层,能够更好地化解民事纠纷。依托以前建立起来的司法为民联络室,培养一批有实践经验的村级调解员,强力打造人民调解的坚强堡垒。今年以来,该庭在辖区四个乡镇成功调解处理各类纠纷案件40多起,成功化解30多起,90%以上民事纠纷实现了双赢。
二是巡回办案常规化。通过常态化的巡回办案,不仅能常态性的为村级人民调解员提供指导,同时能建立起强有力的调解网络,便于及时发现矛盾,将人民内部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坚持常年普法不断。该庭长期坚持在辖区各乡镇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对社区、居民委负责人不定期的进行法律培训。结合辖区案件审理的实际,传授他们化解民商事纠纷的技巧,使他们受益匪浅。
四是为乡镇领导提供合理化的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建议,让辖区乡镇的领导对辖区内的社情民意了如指掌,对可能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