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办公桌,一张会议桌,搭成了简易的法庭。9月4日,我院陆斡人民法庭为方便残疾人原告参加庭审,在距离县城三十七公里的马头镇马头社区,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当地二十余名群众参与了旁听。
原告唐某与被告李某同在马头镇集市上摆摊卖东西。今年8月的一天,两人因为抢占摊位的问题发生争吵,继而演变成肢体冲突。在推搡中,唐某倒地受伤并指责李某打她,李某却否认曾打过唐某。双方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考虑到原告唐某因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且案件证人人数众多,主办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将法庭搬到了马头社区,当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做调解。法官详细询问双方事发当天的具体情况,听取证人证词并查看了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耐心地从两人同在集市摆摊,应该以和为贵的角度释法说理,最终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达成由李某赔偿唐某治疗费用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