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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帮忙”办坏事,介绍他人购毒成罪犯
作者:林琦  发布时间:2014-09-02 16:28:08 打印 字号: | |
  梁某某在酒吧内介绍班某某向毒贩子卢某购买毒品,没想到“好心”却办了坏事,将自己送进了大牢。9月2日,我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

  4月29日晚,梁某某在武鸣县的一个酒吧内娱乐,结识了同在酒吧的班某某,一来二往下,班某某向梁某某询问有没有购买毒品的“门路”。梁某某虽没有毒品出售,却刚好认识持有毒品待售的卢某,梁某某抱着给朋友帮个忙的想法将卢某介绍给了班某某。随后,班某某在酒吧内向卢某购买了1小包的“K粉”,交易完成后,梁某某、卢某、班某某被赶到的公安民警抓获。除了从班某某处缴获的0.85克 “K粉”外,民警还在酒吧门口的招牌灯箱内缴获卢某待售的毒品可疑物3小包,共计净重3.81克。经检验,从卢某及班某某处缴获的“K粉”均检出氯胺酮。

  我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卢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仍然予以贩卖,其行为确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梁某某明知卢某贩卖毒品,而为卢某介绍购毒人员,对其也应当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最终,我院根据卢某、梁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二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卢某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梁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来源:刑庭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