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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项措施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
作者:班文敏  发布时间:2014-08-26 08:36:44 打印 字号: | |
  我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着力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1至8月,我院网上公开发布裁判文书683份,应上网的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开。

  一是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武鸣县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规定(试行)》,要求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以及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裁判文书外,所有生效的裁判文书均上网公开。

  二是严格审批,层层把关。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审批制,主办人在案件生效三日内,对裁判文书是否上网公开提出初步意见并报送给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报送上来的裁判文书进行进一步审核;重大疑难案件要求报送主管副院长进行审批,决定其是否上网公布;审判管理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裁判文书之前,再一次进行核对,层层把关,确保质量。

  三是加强通报,认真排查。采用“一通报、两排查”的方式,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及时、有序地开展。“一通报”即每个月进行一次通报。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台帐,并于每个月25日前后对各业务部门当月的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两排查”是指每个月分两次对各业务部门审理结案的案件进行排查,通过排查,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时对生效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批和上网公开,突出时效性,确保无遗漏。

  四是纳入考核,力求长效。将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并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与部门、个人的评优评先挂钩,激发干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由业务部门负责对裁判文书进行初步审核、技术处理及报送,审判管理部门负责核查、公开发布、统计、通报、督查,形成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长效机制。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