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一对夫妻,如今妻子躺在医院病床,丈夫将面临漫长的铁窗生涯,这都源于曾经的丈夫欧某某的一时冲动。8月18日,我院对这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宣判。
去年12月份的一天上午,欧某某在武鸣县城遇上了前妻隆某。虽然两人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但欧某某一直对这段已结束的婚姻不能释怀,遂追问隆某为何要分手,并向前妻请求复合。遭到隆某拒绝后,欧某某在冲动之下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连续向隆某的脸部、臀部、大腿等部位捅刺5刀。经鉴定,隆某的损伤程度已经构成重伤。
我院在开庭审理后认为,欧某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欧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其能陪同隆某到医院治疗,并已经赔偿了隆某11000元,我院最终判处欧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刑罚。
法官寄语:夫妻聚散离合终究是缘,即使姻缘完结,也应当彼此珍重,放不下心结就无法获得新的生活,冲动做出违法的事,不仅害人,也害了自己。相爱容易,别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