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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长鸣安全警钟 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作者:陈瑜  发布时间:2014-08-12 15:19:0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我院积极采取各项安全保卫措施,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机关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年初工作安排中把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对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

  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重视对干警的安全防范教育,把安全教育贯穿于法院年度教育的始终。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责任事故警示教育,通过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干警克服安全工作中的随意性,增强规范性,牢固树立安全保障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安保工作制度。严格值班制度、安检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法警驻庭制度,派出法警到各人民法庭值庭。

  四是加大投入,完善安保设施。筹集资金,完善监控摄像、门禁系统,在重要部位安装“三铁一器”等技术防范设施。

  五是强化各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加强刑事审判安全工作、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信访工作和保卫工作等,做到“四个杜绝”:杜绝刑事审判人犯脱逃事故;杜绝车毁人亡重大事故;杜绝各类涉枪事故;杜绝法庭爆炸、当事人行凶、办公楼被盗事件的发生。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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