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我院执行了一起土地行政确权纠纷案,由于计划周详、措施得力,思想工作到位,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2年1月,武鸣县人民政府对“渡塘局”纠纷地做出行政确权决定,确定纠纷地13亩的土地归武鸣县城厢镇某村第3村民小组和第9村民小组平分,各得6.5亩。第9村民小组不服,向南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3年8月1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武鸣县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决定生效后,因双方存在矛盾纠纷,一方不愿意配合另一方行使权利。2013年12月26日,第3村民小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土地纠纷涉及集体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经过半年多耐心细致的工作,我院在前期了解情况、沟通协商、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之后,于8月6日派出执行小组到“渡塘局”,和双方当事人及有关部门一起明确了双方的土地界线。现场秩序良好,无暴力抗法的事件发生,一起13亩土地的确权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