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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妇女儿童维权岗被授予“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作者:陆晓明 潘红玉  发布时间:2014-07-30 16:18:47 打印 字号: | |
  7月29日,我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再获表彰,被武鸣县总工会授予“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这是我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继荣获“南宁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南宁市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今年上半年,我院审结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58件,执结68件,执结标的103万元,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制度,筑牢妇女儿童维权防线。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来访接待、调解、信访、回访、审判、财产保全、巡回审理、执行等多方面做了具体规范,使妇儿维权岗工作顺利开展;完善联动制度,加强工会妇联等组织的沟通合作,主动向有关政府部门建言献策,推进“出嫁女”等土地权益问题联合各部门进行调研,对妇女信访工作难题通过提案、报告等形式,促进有关部门重视和关注妇女儿童权益问题。

  二是优先保障,切实解决妇女儿童难题。我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工作原则,通过上门立案、巡回立案、开设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和维权电子邮箱等为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便捷快速的立案服务;注重强化审判各环节的衔接,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判决,坚持妇女儿童优先原则,加大调解力度,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快速执结案件,通过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不预交执行费,待案件执行完毕后由被执行人一并缴纳等方式保护处于弱势方的妇女儿童当事人。

  三是创新机制,形成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合力。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主动联系妇联,邀请所在地镇、街道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针对一些离婚、变更抚养关系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联系各镇、街道组织妇女干部代表旁听庭审,并由主审法官做庭后的释法教育,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让广大妇女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与学校、基层妇联等联合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基地”,开展“暖心工程”和“春蕾计划”活动,关心关爱单亲家庭、困难家庭等儿童的成长教育问题。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