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原告黄先生在我院一次性向其前妻蒙女士支付5万元,用于蒙女士治疗精神疾病,结束了这起耗时3个月的离婚官司。
今年4月,黄先生到法院起诉与蒙女士离婚,理由是蒙女士沉迷网恋,与网友存在出轨行为。蒙女士经过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确诊患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黄先生除离婚的诉讼请求外,还提出要求蒙女士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万元,因为蒙女士曾写过一份保证书,内容是承认出轨,并保证如果再出现出轨行为,将赔偿黄先生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蒙女士的父亲认为当时女儿已经处于发病状态,保证书无效,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并且蒙女士没有工作收入,还需要治疗精神疾病,反而要求黄先生支付10万元的经济补偿,作为蒙女士治疗和生活的费用。
我院法官在休庭后给双方组织了调解,黄先生表示愿意拿出一些经济补偿给蒙女士,但蒙女士一家坚持一次性支付5万元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第一次的调解无疾而终。
在这之后,主办法官又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为黄先生与蒙女士做调解,为双方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在最后一次电话调解中,黄先生同意一次性支付5万元给蒙女士。21日上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两家人又坐到一起商量黄先生孩子的教育问题,一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