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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作者:韦羿辰  发布时间:2014-03-06 16:09:16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上午,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对本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应邀参加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傅豪在会上作动员讲话。

  傅豪院长在会上就如何开展好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明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参加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做到认识上有提高,行动上有收获,实践中有改进;二是要明确方向,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资料,认真联系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开展学习,深刻领会司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地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三是要加强领导,切实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坚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把握重点,强化宣传,统筹安排好时间和精力,确保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能指向明确、解决实际问题。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县委各项任务,与法院系统“司法廉洁教育”、“阳光司法”等相关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县委实践活动第五督导组组长曾丽珍在讲话中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正确把握中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同时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结合实际创新实践载体,努力打造教育实践活动的“亮点”,力争成为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