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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贩毒不知悔改 时隔半年“二进宫”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4-01-10 11:25:18 打印 字号: | |
  18岁的少年,却因贩卖毒品锒铛入狱,刑满释放不久就再次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沉痛的代价。1月9日,我院对黄某某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3年6月,未满18岁的黄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2013年9月,刚刑满释放的黄某某在武鸣县某旅馆房内将净重2.55克的一包“K粉”以2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陆某某时被警方当场抓获,还没来得及呼吸几天自由空气的黄某某再次被刑事拘留。

  我院开庭审理后认为,黄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曾因贩卖毒品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是毒品再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黄某某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且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