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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制度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3-11-06 11:07:59 打印 字号: | |
  11月6日上午,我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了武鸣县纪委通报武鸣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并对法院公务用车的使用作出进一步具体规定,确保公务用车规范使用。

  一是严格规范公车使用审批制度。执行公务需要使用公车的必须填写公车使用申请单,写明使用时间、目的地、所为何事等内容,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负责人员审批方可使用。

  二是严禁非公务事宜使用公车。 全院干警参加私人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出行,加大公车私用处罚力度,一旦发现干警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将严格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要求全体干警使用公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使用公车出行执行公务的干警要时刻拉紧交通安全弦,严格遵守各个地方交通安全,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四是继续实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我院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公车封存制度,我院将继续贯彻该项制度,严格做好公车入库登记,保证节假日公车全部封存在车库中。逾期未将公车驶回的将追究申请用车人的责任。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