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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建立清洁乡村长效机制
作者:曾燕  发布时间:2013-09-05 15:59:57 打印 字号: | |
  “美丽武鸣•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在邕宁区人民法院信息上的批示:“为构建长效清洁卫生机制,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建立了长效清洁卫生机制,同时转变了司法作风,密切了干群,提升了法院干警的司法工作水平,为美丽武鸣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成立工作队,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为保障清洁乡村活动有序开展,我院成立了“清洁乡村.法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直接挂帅,由4名驻村队员,1名信息宣传员,1名后勤保障人员组成。这六名干警都是经验丰富的法官,他们在开展清洁乡村工作的同时,向村民宣传清洁乡村活动政策、意义;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村民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受到了村民的热烈欢迎。活动小组定期召开交流会,就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与经验交流讨论,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二、提供物力财力,建立清洁长效机制。为帮助宁武镇的四个村屯做好清洁工作,我院购置了一批价值5000元的扫帚、垃圾桶等清洁用具,分发到各个村屯,建立起清洁乡村的长效机制。我院了解到宁武镇计划在每个村建设垃圾池和焚烧池,但苦于资金缺少资金,遂发动全院干警筹措资金,筹集1万6千元帮助宁武镇建设垃圾池和焚烧池,这些举措促进清洁乡村活动长效、生态化开展。

  三、加强清洁乡村宣传和法制宣传,营造浓厚的清洁乡村和法制氛围。“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法官积极到群众家中走访,了解群众开展清洁乡村工作的困难,转变工作方法,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清洁乡村活动,逐步培养文明的生活习惯。法院每次进村入屯进行清洁活动时,还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帮助村民调处矛盾纠纷。法官耐心地解答村民提出的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同时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美丽武鸣•清洁乡村”活动对于改善村民生活的意义,呼吁广大村民一起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营造一个整洁美丽的乡村生活环境。法院的宣传帮带,在当地村庄营造了浓厚的清洁和法制氛围。

  我院建立起的清洁乡村长效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改变了村民的观念、陋习,美化了村庄环境的同时,转变了司法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提升了司法为民的能力,得到了群众的一直好评。帮扶乡村清洁发展与提升司法干警的司法服务水平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建设美丽武鸣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