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我院执行法官巧打亲情牌,通过情理法交融的教育疏导,成功促使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的父亲自愿替子还债,顺利化解了矛盾。
2008年,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尹某相识相恋并于当年登记结婚,生下了一个儿子。然而好景不长,在婚姻生活中,两人渐渐发现彼此的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争吵,无奈之下,刘某到法院起诉尹某要求离婚。2010年6月,法院判决两方婚生儿子归刘某抚养,尹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和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是判决生效后尹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三年来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抚养费,对儿子的教育和健康不闻不问。刘某于2013年5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08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尹某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获知其长期在外打工,很少返乡,仅有父母二人在家。执行法官向尹某的父亲询问其儿子的情况,并请其转交执行通知书,不料尹某的父亲情绪激动,声称刘某几年来都不让他探望孙子,他也绝不会给她一分钱抚养费。细心的执行法官从尹某父亲的话中感受到了他对孙子的思念之情,猜想或许能从尹某父亲这里打破案件僵局。法官和尹某的父亲拉起家常,一步步拉近距离,消除隔阂。然后详细地向尹某父亲讲述了案情原委,说明了刘某和孩子现在在生活、教育、健康方面面临的困难。一番入情入理的开导让尹某的父亲明白了儿子不履行抚养义务产生的危害。老人当即拿出自己的5000元积蓄交给执行法官,并表示余下的欠款过一段时间跟家人商量好后再分批履行,申请人刘某表示同意。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