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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巧妙调解一起赔偿纠纷案
作者:韦羿辰  发布时间:2013-05-03 16:29:51 打印 字号: | |
  5月3日上午,我院双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2012年12月12日早上,梁某骑车去给一个本地老板做工,正值学生上学时间,不小心碰撞到刘某,刘某被撞翻在地。当时怕小孩有内伤,刘某家人把小孩送到医院检查,检查共花费500元,梁某当时没带钱,就在学校领导的见证下与刘某家人协议,写了一张500元的欠条。过后,梁某一直未履行协议的内容,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来到我院双桥法庭起诉,请求梁某赔偿检查费500元。

  法官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可以进行立案调解。为求尽快解决的情况下,我院法官及时到被告人梁某家中了解情况,摸清了梁某不赔偿受害者检查费的原因是被告帮人打工却没有得到工钱。办案法官抓住这一突破口,向被告人明理释法,说明了损害赔偿事实和被告打工没得到工钱是两个法律关系,并把受害人家属叫到梁某家中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谈。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和说服教育下,被告人梁某警醒悔悟,当场付清刘某检查费500元,让受害者家属满意而归。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