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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调解给力 三十起劳动争议得解决
作者:潘艳华  发布时间:2013-03-18 15:47:53 打印 字号: | |
  3月18日上午,我院成功调解一系列劳动争议纠纷,该案涉及三十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的给力调解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保证了涉案企业的稳定发展。

  卢某某等三十人原来是广西南宁市武鸣县东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人,2012年上半年,卢某某等三十人与该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但该公司没有支付失业保险金损失等相关费用给卢某某等人。为此,三十名员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武鸣东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卢某某等三十人失业保险金损失或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武鸣东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裁决不服,诉至我院。

  我院主办法官考虑到该系列劳动争议案涉及人数较多,而且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如处理不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及企业的发展等。主办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主办法官的努力,3月18日上午,双方当事人终于坐到了一起,并于当日达成调解协议,由武鸣东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赔偿卢某某等三十名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损失或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三十名劳动者也于当日收到了部分履行款项。

  三十件劳动争议案至此得以圆满解决,不仅及时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可能,保证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