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我院执行局对两起案件进行了突击强制执行,使两件拖延已久的骨头案顺利执结。
2001年10月,被执行人潘某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被判支付申请人潘某某赔偿款28000元,但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跑到云南等地打工,长时间不回家,执行法官虽想方设法多次利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去找潘某,同时通过银行、车辆等部门查找潘某的财产,却始终查找不到被潘某的下落及财产线索。今年元宵节前,执行法官得到潘某已回家的线索,3月4日凌晨六时,执行法官来到潘某家,进行突击执行。在法官的耐心教育和劝说下,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亲戚借钱支付了赔偿款。
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钟某拖欠申请执行人班某借款2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生效后,钟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班某于2005年6月向我院申请执行。钟某以其是下岗工人,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法院通过相关部门查找,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遂对被钟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期满后,钟某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法院只能中止该案的执行。2012年6月,执行法官得知钟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幢楼房,而该楼房正面临拆迁,执行法官及时对该楼房进行了查封。财产被查封后,钟某慌了神,于3月4日主动联系法院,将执行款等2万余元结清,拖延已久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