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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获表彰
作者:莫春华  发布时间:2013-03-06 10:24:49 打印 字号: | |

   3月5日下午,从2013年武鸣县政法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在一批获得表彰的单位和集体中,我院名列其中,被评为武鸣县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活动先进单位。
   2012年,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综治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斗争,为县域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本职工作,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力度。2012年,我院受理各类案件2171件,审结1862件,审结率为99.04%;受理执行案件291件,执结291件,执结率为100%,有效地保障县域社会的和谐稳定。我院始终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重点打击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各种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做好信访与诉前调解工作。我院落实专人接访接信,设立网上信访电子邮箱,做到了有记录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进行排查稳控,维护社会稳定。我院积极创新案件调解方式,建立法院、司法、村级基层调解组织、妇联等各相关部门参与联动的多元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小额速裁庭、交通巡回法庭和司法为民联络室的调解作用,加大调解力度。2012年,我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79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281件,调撤率为81.13%。
   三是坚持为大局服务,推进平安武鸣建设。2012年,我院积极协调辖区党委政府做好灵马事件和府城、锣圩土地山林纠纷的维稳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好法律“五进”活动,切实担当好普法教育的重任。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置电子屏幕,公开各种审判事务,推进审务公开。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