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在广西区高院公布的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表彰决定上,我院赫然有名,和柳州中院、浦北县法院一起被评为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集体。
2012年,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在评查活动中,我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推动了“两评查”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实行“阳光评查”,使评查工作常态化。本次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查7案31人次;院领导积极参与,院长、副院长均亲自参与开庭并接受评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在武鸣时讯、武鸣电视台等媒体对评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结合每年的干警业务技能评优评先活动,组成“庭审观摩评查小组”、“书记员业务技能评查小组”、“法警岗位技能评查小组”“裁判文书与案例分析评查小组”等专门工作小组对干警业务技能进行考核评查,通过常态化的评比评查,查找我院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在庭审中的不足与短版,不断提高人员的岗位技能,达到每年“观摩评比一次,学习提高一次”。
二是评查活动全员化、全面化。我院进行的庭审观摩与评查活动、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全部实行了一线审判人员与书记员人人参与,全员评查的方法,我院审判部门法官共计37人,均参与了“两评查”自评与抽评。由各业务庭成立的自评小组与院领导组成的评查组对我院102件开庭案件进行了庭审自评与抽评,各庭法官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份数达102份。
通过“两评查”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我院查找出了庭审与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有针对性地对薄弱环节进行了整改,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深入总结和运用“两评查”活动成果,把上级法院授予的荣誉化为继续严格规范评查活动的动力,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业务技能,进一步使庭审活动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