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日益临近,执行案件的黄金时期也随之到来,我院在节前掀起反规避执行攻势,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力争让申请人过上安稳的新年。
陆某某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被判决赔偿4000余元,从判决生效至今已超过半年,被执行人始终未能自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又一直和法院执行法官“躲猫猫”,将自己的银行存款以他人名义开户等方式规避法院执行,导致申请人迟迟未能拿到赔偿款。在这次反规避执行活动中,该院执行法官多方走访调查,收集线索,得知被执行人新购置了一辆三轮车,用于从事客运业务,每天早上六点出门载客。1月29日凌晨五点,我院执行干警来到陆某某的家中,拟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和劝导下,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当场履行拖欠了半年的4000元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节前反规避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执行干警坚定决心,下大力气,改进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同时加强与公安、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克服困难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仅今年一月,该院已执结6件规避执行案件,标的额达35.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