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赌博案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今天上午9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为您直播一起赌博案,感谢大家关注支持。
[08:53:38]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下面我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8:53:51]
[书记员]:
(1)请公诉人入庭;请辩护人入庭;请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入庭;(2)现在宣布法庭规则(略);(3)宣布完毕,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2)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提到候审室候审,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已全部通知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09:04:29]
[审判长]:
提被告人陆某到庭。
[09:04:54]
[审判长]:
被告人叫什么名字,是否用过其它名字?出生年月日?什么民族?原籍在什么地方?什么文化程度?从事什么职业?住在那里?在本案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因本案什么时间被拘留?什么时间被逮捕?
[09:05:06]
[被告人]:
被告人陆某 ,男,出生日(略)壮族,初中文化,农民,广西武鸣县人,住址(略),以前未受过刑事处分,因本案于2012年8月29日被逮捕。
[09:05:16]
[审判长]:
被告人陆某你何时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起诉书上列举你的个人情况是否属实?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是否属实?
[09:05:27]
[被告人]:
我于2012年11月27日收到起诉书副本,起诉书上列举我的个人情况属实,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属实。
[09:05:44]
[审判长]:
武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陆某赌博一案。法庭由审判员梁恒斐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谭庆仁、谢记生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陆丹担任法庭记录。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浩宇出庭支持公诉。
[09:05:55]
[审判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3)有举证的权利;(4)在判决前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09:06:06]
[审判长]:
被告人对上述权利是否听清楚?
[09:06:15]
[被告人]:
听清楚了。
[09:06:24]
[审判长]:
被告人陆某,你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认为本庭审判人员、书记员、出庭执行职务的检查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他们的近亲属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09:06:32]
[被告人]:
不申请。
[09:06:40]
[审判长]:
依照法律规定,本庭对本案审理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可以坐下,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9:06:47]
[公诉人]:
宣读(2012)武检刑诉字第25X号起诉书。(略)。
[09:17:17]
[审判长]:
被告人陆某,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何异议?有何陈述?
[09:17:28]
[被告人]:
没有异议,没有陈述。
[09:17:35]
[审判长]:
被告人陆某,你是否自愿认罪?
[09:17:43]
[被告人]:
我自愿认罪。
[09:17:50]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陆某发问?
[09:17:58]
[公诉人]:
不需要了。
[09:18:06]
[审判长]:
由于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本庭拟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公诉人有什么意见?
[09:18:15]
[公诉人]:
没有。
[09:18:23]
[审判长]:
被告人有什么意见?
[09:18:31]
[被告人]:
没有。
[09:18:37]
[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陆某犯赌博罪,依法应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公诉机关所举的证据是否合法、真实、与本案有关联,要接受被告人的质证。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09:18:45]
[公诉人]:
出示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本案的案件来源;出示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陆某被抓获归案的时间及地点;出示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陆某的基本身份情况,其于案发时已达负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事实。
[09:28:00]
[审判长]:
被告人陆某,你对刚才宣读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09:28:09]
[被告人]:
没有。
[09:28:17]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09:28:24]
[公诉人]:
宣读宣读证人谢某的证言(略)证实被告人陆某聘请其帮他在经营的麻将店放风的事实;宣读证人梁某、郭某、潘海某、潘安某、覃某、张某的证言(略)证实这些到和平街117号陆某经营的麻将馆“打三公”的事实。
[09:28:33]
[审判长]:
被告人陆某,你对刚才宣读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09:28:41]
[被告人]:
没有意见。
[09:28:50]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陆某的供述(略)证实其和“特志”、“老姐”在自己经营的麻将馆里聚众参赌,从中抽头渔利的事实。
[09:28:57]
[审判长]:
被告人陆某,你对刚才宣读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09:29:05]
[被告人]:
没有意见。
[09:29:12]
[公诉人]:
公诉人举证完毕。
[09:29:21]
[审判长]: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辩护权,有权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应当或者可以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你所举的证据也要接收公诉机关的质证。被告人陆某,你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09:29:29]
[被告人]:
没有证据提交。
[09:29:38]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原告人、被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上列人员是否有申请的要求?
[09:29:46]
[被告人]:
没有上述申请要求。
[09:29:55]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应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有无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节等进行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
[09:30:03]
[公诉人]:
发表公诉意见(略),被告人陆某在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建议判处陆某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09:30:11]
[审判长]:
被告人陆某,下面由你自行辩护。
[09:30:19]
[被告人]:
我开麻将馆,他们到我店里来玩,赌钱,我也管不了的。
[09:30:29]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陆某,在判决前你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现在由你作最后陈述。
[09:30:37]
[被告人]:
希望法庭对我从宽处理。
[09:30:45]
[审判长]: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陆某赌博一案,本合议庭经过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公诉人的意见,被告人的辩解,现法庭审理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定期宣判,把被告人陆某带出法庭,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09:30:54]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关注!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09:31:44]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09: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