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继收获“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区法院文明立案窗口”、“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称号之后,又将“自治区和谐单位”收入囊中,可谓硕果累累。
近年来,我院围绕“三个至上”,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尤其自创建自治区和谐单位以来,我院更是以此为契机,狠抓审判执行业务,完善审判管理,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武鸣县投资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一、领导班子建设好。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表率作用好,在干警、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思想道德风尚好。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开办道德讲堂、诵读道德经典,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干警文化素养和道德素质得到提高。
三、创建活动扎实深入。院党组重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干警、文明司法礼仪竞赛等评比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方位、多元化,形成了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单位的良好格局。
四、文体活动丰富。我院每年都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等各项节日民俗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干警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五、依法办案,工作秩序井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秉公执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科学规范办案程序,认真执行公务,热情文明服务,营造文明有礼的审判环境。
六、院容院貌整洁靓丽。认真贯彻落实“城乡清洁工程”,院容院貌整齐、清洁、优美。多举措开展节水、节电、节约办公支出、节约交通费用等勤俭节约活动,开展 “文明餐桌”行动,不断增强厉行节约的自觉性。
七、扎实做好计生工作。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认真兑现各项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完成率达到100%。
八、综合治理成绩显著。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12年以来,共审理各类案件1905件,其中受理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1639件,审结1548件,审结率为94.45%;受理执行案件266件,执结246件,执结率为92.48%。同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改善武鸣县投资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