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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贪污、受贿案
  发布时间:2012-11-07 16:51:45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1月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贪污、受贿案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今天下午3:2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为您直播一起贪污、受贿案,感谢大家关注支持。

[15:11:55]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下面我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15:21:22]

[书记员]:

(1)请公诉人入庭;请辩护人入庭;请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入庭;(2)现在宣布法庭规则(略);(3)宣布完毕,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2)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提到候审室候审,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已全部通知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15:21:49]

[审判长]:

传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到庭。

[15:22:14]

[审判长]:

被告人叫什么名字,是否用过其它名字?出生年月日?什么民族?原籍在什么地方?什么文化程度?从事什么职业?住在那里?在本案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因本案什么时间被拘留?什么时间被逮捕?

[15:22:35]

[被告人潘某忠]:

被告人潘某忠 ,男,出生日(略),壮族,大学文化,干部,住址(略),以前未受过刑事处分,于2012年6月17日被拘留,于2012年6月29日被逮捕,9月10日被取保候审。

[15:27:29]

[被告人卢某波]:

被告人卢某波,男,出生日(略),壮族,初中文化,农业种植经营者,住址(略),以前未受过刑事处分,于2012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

[15:27:45]

[被告人韦某荣]:

被告人韦某荣,男,出生日(略),壮族,高中文化,农业种植经营者,住址(略),以前未受过刑事处分,于2012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

[15:28:01]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你何时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起诉书上列举你的个人情况是否属实?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是否属实?

[15:28:16]

[被告人潘某忠]:

我于2012年9月29日收到起诉书副本,起诉书上列举我的个人情况属实,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属实。

[15:28:30]

[被告人卢某波]:

我于2012年9月29日收到起诉书副本,起诉书上列举我的个人情况属实,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属实。

[15:28:46]

[被告人韦某荣]:

我于2012年9月29日收到起诉书副本,起诉书上列举我的个人情况属实,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属实。

[15:29:03]

[审判长]:

武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贪污、受贿一案。法庭由审判员梁凤堂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黄慧、人民陪审员吴庆华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陆丹担任法庭记录。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庆、唐智出庭支持公诉。由广西法严律师事务所律师奚某权作为被告人潘某忠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15:29:19]

[审判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3)有举证的权利;(4)在判决前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15:36:13]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对上述权利是否听清楚?

[15:36:26]

[被告人潘某忠]:

听清楚了。

[15:36:40]

[被告人卢某波]:

听清楚了。

[15:36:54]

[被告人韦某荣]:

听清楚了。

[15:37:08]

[审判长]:

被告人,你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认为本庭审判人员、书记员、出庭执行职务的检查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他们的近亲属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15:37:19]

[被告人潘某忠]:

不申请。

[15:37:32]

[被告人卢某波]:

不申请。

[15:37:43]

[被告人韦某荣]:

不申请。

[15:37:56]

[审判长]:

依照法律规定,本庭对本案审理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可以坐下,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5:38:06]

[公诉人]:

宣读(2012)武检刑诉字第185号起诉书。(略)。

[15:38:22]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卢某波、韦某荣带出法庭候审。

[15:38:35]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何异议?有何陈述?

[15:38:51]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异议,没有陈述。

[15:39:10]

[审判长]:

你是否自愿认罪?

[15:39:28]

[被告人潘某忠]:

我自愿认罪。

[15:39:56]

[审判长]:

辩护人对起诉书的指控是否有异议?

[15:40:09]

[辩护人]:

没有。

[15:40:20]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潘某忠进行讯问?

[15:40:37]

[公诉人]:

被告人潘某忠,你在武鸣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阶段是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15:40:52]

[被告人潘某忠]:

是的。

[15:41:06]

[公诉人]: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5:41:16]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

[15:41:36]

[公诉人]:

被告人潘某忠你在本案发生期间任何职务?是从那年开始任该职务的?

[15:41:56]

[被告人潘某忠]:

马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从2009年9月开始任该职的。

[15:42:11]

[公诉人]:

你是否参与了马头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项目?

[15:42:22]

[被告人潘某忠]:

是的。

[15:42:37]

[公诉人]:

你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15:42:50]

[被告人潘某忠]:

申报。

[15:43:03]

[公诉人]:

你是否知道申报的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15:43:17]

[被告人潘某忠]:

亩数要达到500亩,承租年限要10年以上。

[15:43:29]

[公诉人]:

本案中的被告人卢某波、韦某荣是否符合条件?

[15:43:45]

[被告人潘某忠]:

不符合。

[15:43:58]

[公诉人]:

既然你知道他们不符合条件,那么当时你是怎么操作的?

[15:44:12]

[被告人潘某忠]:

当时文件下来之后,我给一个副主任开会,他向我汇报,我把我们的情况跟县经管办的站长跟他说了一下,问他能不能报,他的意思是在书面上达到条件就可以报。

[15:44:27]

[公诉人]:

本案的证人韦某勇你认识吗?

[15:44:39]

[被告人潘某忠]:

认识。

[15:44:51]

[公诉人]:

他与你是什么关系?

[15:45:02]

[被告人潘某忠]:

他是清江合作社的,我们没有什么关系。

[15:45:14]

[公诉人]:

起诉书指控你分两次收受了韦某勇送来的8000元钱,当时他是怎么跟你说的?

[15:46:00]

[被告人潘某忠]:

韦某勇说那是给我工作上的茶水费。

[15:46:11]

[公诉人]:

他为何要送你8000元辛苦费?

[15:46:24]

[被告人潘某忠]:

我帮韦某勇审核材料。

[15:46:35]

[公诉人]:

刚才你说开会回来之后,你和曾某强反应情况,反应了什么?

[15:46:52]

[被告人潘某忠]:

我向他反应卢某波和韦某荣不符合条件申报,但是他也承包了蛮多的土地。

[15:47:08]

[公诉人]:

你在申报之前就已经知道卢某波和韦某荣不符合条件是这样吗?

[15:47:21]

[被告人潘某忠]:

是的。

[15:47:33]

[公诉人]:

你是否知道卢某波和韦某荣承包土地的面积的承租年限?

[15:47:46]

[被告人潘某忠]:

不知道。

[15:48:08]

[公诉人]:

公诉人对被告人潘某忠的讯问暂时到此。

[15:48:18]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潘某忠发问?

[15:48:29]

[辩护人]:

需要,被告人潘某忠,你在任马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你是否清楚申报的流程?

[15:48:43]

[被告人潘某忠]:

清楚。首先是通过,然后是通过村委,镇政府农服中心,县经管办审核,南宁市农业局 。

[15:48:57]

[辩护人]:

你是负责报材料的一个起点是这样吗?

[15:49:09]

[被告人潘某忠]:

是的。

[15:49:20]

[辩护人]:

你是2012年6月17日被拘留,是吗?

[15:49:32]

[被告人潘某忠]:

是的。

[15:49:43]

[审判长]:

下面由辩护人对被告人潘某忠进行讯问。

[15:49:54]

[被告人潘某忠]:

6月12日我跟镇政府的一个汇报,他们让我跟纪检部门交代。

[15:50:08]

[辩护人]:

韦某勇你是否认识?

[15:50:19]

[被告人潘某忠]:

认识。

[15:50:30]

[辩护人]:

韦某勇在跟你申报的过程中,你是否帮他经办过?

[15:50:42]

[被告人潘某忠]:

我负责帮他申报、整理材料。

[15:50:54]

[辩护人]:

在你帮他申报、整理材料的过程中,你是否暗示过他事成之后要给你多少钱?

[15:51:05]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

[15:51:17]

[辩护人]:

刚才你说你大概是在2012年6月12日,说明你违法行为的过程中,你是否也说了你收受韦某勇给的钱?

[15:51:33]

[被告人潘某忠]:

说了。

[15:51:44]

[辩护人]:

在起诉书指控你贪污、受贿的这些钱款中,你作了什么处理?

[15:51:56]

[被告人潘某忠]:

已经退了,是由我爱人退的。

[15:52:07]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现在法庭对你进行讯问。贪污部分,是谁提议虚报承包亩数来骗取国家流转资金的?

[15:52:19]

[被告人潘某忠]:

是我提议的。

[15:52:35]

[审判长]:

你们有什么分工?

[15:52:53]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

[15:53:06]

[审判长]:

你负责做什么?

[15:53:16]

[被告人潘某忠]:

我教他们方法去做。

[15:53:27]

[审判长]:

分了赃款之后,你如何处理?

[15:53:38]

[被告人潘某忠]:

我给县里的曾某强1万元,给罗某兴6千元,给县经管站的费用是3690元,这是手续费,给镇政府的经费1.5万元,这是在土地流转当中方面的,也是我和卢某波、韦某荣商量之后给的,给县农业局的局长陆某华0.8万元,作为单位的经费,其余的就是上级去检查工作时的开支,这是我自己掏腰包先支付的,其中购买土特产3万元,打字复印费大概也花了一万多元,每个村的流转工作站制作的牌匾,这是我得钱之前自己垫支的,大概两万元左右。我是住在马头镇,平时为了工作需要,往返武鸣的油费和接待费大概也花了两万元。

[15:53:59]

[审判长]:

关于受贿部分的2万元是事前还是事后给的?

[15:54:12]

[被告人潘某忠]:

事后。

[15:54:24]

[审判长]:

事先是否约定要给多少钱?

[15:54:34]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

[15:54:49]

[审判长]:

你和对方是否有什么债务关系?

[15:55:12]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

[15:55:26]

[审判长]:

你向谁汇报了你的违法行为?

[15:55:39]

[被告人潘某忠]:

覃某才。

[15:55:57]

[审判长]:

你是什么时候向他汇报的?

[15:56:09]

[被告人潘某忠]:

2012年6月12日上午。

[15:56:21]

[审判长]:

你向他反映的是起诉书指控的吗?

[15:56:32]

[被告人潘某忠]:

是的。

[15:56:44]

[审判长]:

他责成你向哪个部门汇报?

[15:56:57]

[被告人潘某忠]:

向镇里的领导交代。

[15:57:09]

[审判长]:

在向镇领导反映之后,你是否向纪委交代了?

[15:57:21]

[被告人潘某忠]:

他们给我电话了我就来了。

[15:57:33]

[审判长]:

2012年6月12日,你汇报了什么情况?

[15:57:45]

[被告人潘某忠]:

汇报了贪污和受贿的违法行为

[15:57:56]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潘某忠带出法庭候审,把被告人卢某波带进法庭。

[15:58:07]

[审判长]:

被告人卢某波,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何异议?有何陈述?

[15:58:25]

[被告人卢某波]:

没有异议,没有陈述。

[15:58:38]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卢某波进行讯问?

[15:58:50]

[公诉人]:

你在武鸣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阶段是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15:59:00]

[被告人卢某波]:

是的。

[15:59:13]

[公诉人]: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5:59:25]

[被告人卢某波]:

没有意见。

[15:59:37]

[公诉人]:

被告人你的职业是什么?

[15:59:47]

[被告人卢某波]:

农民。

[15:59:59]

[公诉人]:

你知道土地流转补助资金这个项目吗?

[16:00:14]

[被告人卢某波]:

潘某忠打电话告诉我的。

[16:00:26]

[公诉人]:

2011年你是否申请了土地流转补助资金?

[16:00:36]

[被告人卢某波]:

我不知道有这种申请,是潘某忠告诉我了,我才去申请的。我把承包土地的原件合同拿给潘某忠。当时潘某忠跟我说有国家补贴。

[16:00:48]

[公诉人]:

你是否知道申报的条件?

[16:00:59]

[被告人卢某波]:

不知道。当时潘某忠也没有说,后面在他拿了我的原件合同回去之后,过了几天,他叫我去他的化肥店,他说我的甘蔗地还没有达到补贴的面积,他说他再想想办法。潘某忠说要给我重新列合同,要我照他的意思去做。

[16:01:11]

[公诉人]:

当时合同的内容你是否看清楚?

[16:01:22]

[被告人卢某波]:

我大概看了,我原件的合同交到上面是办不了流转补贴的。潘某忠列的合同把亩数增加了。

[16:01:39]

[公诉人]:

你是否知道潘某忠把合同的亩数增大了?

[16:01:52]

[被告人卢某波]:

是他告诉我的。

[16:02:05]

[公诉人]:

申报得到的补贴是多少?

[16:02:19]

[被告人卢某波]:

12.3万元。

[16:02:43]

[公诉人]:

得钱回来之后如何分配?

[16:02:57]

[被告人卢某波]:

潘某忠自己拿钱给我,我得了3.3万元。还没有得钱之前,潘某忠先拿走了我的身份证,后面出事的时候我才知道。

[16:03:09]

[公诉人]:

其他的钱呢?

[16:03:20]

[被告人卢某波]:

潘某忠说上面要6万元。

[16:03:32]

[公诉人]:

公诉人对被告人卢某波的讯问暂时到此。

[16:03:45]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卢某波发问?

[16:03:58]

[辩护人]:

需要。被告人卢某波,你是在什么情况下知道办理土地流转的事情?

[16:04:10]

[被告人卢某波]:

潘某忠告诉我的,他也具体跟我说过承租面积要超过500亩,承租期限要十年以上,在他拿走我的原件合同之后过了几天,他跟我说的。

[16:04:22]

[辩护人]:

条件限制是要500亩以上,实际上你才有200亩,后面列的合同,你是否就缺口的亩数去找农户签字?

[16:04:33]

[被告人卢某波]:

是的。

[16:04:44]

[辩护人]:

缺口的三百亩,要走多少户?

[16:04:56]

[被告人卢某波]:

有人不在,他们的亲戚就代签。

[16:05:19]

[辩护人]:

辩护人对被告人卢某波的讯问暂时到此。

[16:05:30]

[审判长]:

被告人卢某波,后面得到补助的时候,你就知道得了多少钱是吗?

[16:05:41]

[被告人卢某波]:

是的。

[16:05:51]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卢某波带出法庭候审,把被告人韦某荣带进法庭。

[16:06:01]

[审判长]:

被告人韦某荣,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何异议?有何陈述?是否自愿认罪?

[16:06:12]

[被告人韦某荣]:

没有异议,没有陈述。我自愿认罪。

[16:06:23]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韦某荣进行讯问?

[16:06:36]

[公诉人]:

你在武鸣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阶段是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16:06:49]

[被告人韦某荣]:

是的。

[16:07:02]

[公诉人]: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6:07:14]

[被告人韦某荣]:

没有意见。

[16:07:26]

[公诉人]:

被告人韦某荣,你的职业是什么?

[16:07:37]

[被告人韦某荣]:

农民。

[16:07:48]

[公诉人]:

你如何知道土地流转补助资金这个项目吗?

[16:07:58]

[被告人韦某荣]:

我去买东西的时候,是潘某忠告诉我的。

[16:08:27]

[公诉人]:

具体的申报条件,你是否清楚?

[16:08:39]

[被告人韦某荣]:

潘某忠告诉我,土地流转补助资金,规定要承包500亩,承租要10年。

[16:08:50]

[公诉人]:

2011年你是否申请了土地流转补助资金?

[16:09:01]

[被告人韦某荣]:

申请了。

[16:09:12]

[公诉人]:

当时你是如何申请的?

[16:09:24]

[被告人韦某荣]:

申请的材料有一部分是我弄的。

[16:09:37]

[公诉人]:

你实际承包的亩数和条件要求的是否相符?

[16:09:48]

[被告人韦某荣]:

不相符。

[16:10:00]

[公诉人]:

你申请得到了多少补助?

[16:10:11]

[被告人韦某荣]:

140200元。

[16:10:24]

[公诉人]:

得钱之后,你如何处理?

[16:10:35]

[被告人韦某荣]:

我刚拿到45000元,是潘某忠帮我办的卡。其余的钱是潘某忠拿的。

[16:10:46]

[公诉人]:

刚才你说你制作了一部分的假合同,还有一部分是谁做的?

[16:10:55]

[被告人韦某荣]:

是潘某忠改了合同,我给农户签名。

[16:11:13]

[公诉人]:

资金申报结束之后,是如何分钱的?

[16:11:37]

[被告人韦某荣]:

潘某忠说钱到账了,会给你那一部分的。

[16:11:47]

[公诉人]:

潘某忠是否告诉你,得了多少钱?

[16:11:58]

[被告人韦某荣]:

虽然他告诉我得了140200元,但是我得到的钱就是我原先承包的亩数得的钱。

[16:12:09]

[公诉人]:

公诉人对被告人韦某荣的讯问暂时到此。

[16:12:22]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向被告人韦某荣发问?

[16:12:31]

[辩护人]:

需要。被告人韦某荣,在申报过程中,你是不是已经知道条件的规定?

[16:12:42]

[被告人韦某荣]:

是的。

[16:12:53]

[辩护人]:

你实际承包的亩数有多少?

[16:13:04]

[被告人韦某荣]:

200多亩。

[16:13:14]

[辩护人]:

后面缺口的300亩是怎么补上的?

[16:13:27]

[被告人韦某荣]:

每个农户加亩数。

[16:13:40]

[辩护人]:

300亩要多少个农户?

[16:13:52]

[被告人韦某荣]:

100多户。

[16:14:03]

[辩护人]:

你是不是去找了这么多农户?

[16:14:14]

[被告人韦某荣]:

没有。

[16:14:27]

[辩护人]:

空缺的都是你自己填的吗?

[16:14:38]

[被告人韦某荣]:

不全是。

[16:14:48]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带进法庭。

[16:15:02]

[审判长]:

三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本庭拟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公诉人有什么意见?

[16:15:16]

[公诉人]:

没有。

[16:15:26]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有什么意见?

[16:15:36]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

[16:15:49]

[被告人卢某波]:

没有。

[16:15:59]

[被告人韦某荣]:

没有。

[16:16:09]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16:16:19]

[辩护人]:

没有。

[16:16:30]

[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犯贪污、受贿罪,依法应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公诉机关所举的证据是否合法、真实、与本案有关联,要接受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质证。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6:16:41]

[公诉人]:

出示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武鸣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出具,摘自侦查卷1p1-9)证实侦查部门发现:潘某忠利用马头镇农服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农业种植户虚报、套取补助资金20万多元,收受种植户给予好处费1万多元。同时证实侦查机关2012年6月17日依法立案侦查潘某忠涉嫌贪污、受贿一案,2012年6月19日依法立案侦查韦某荣、卢某波涉嫌贪污一案;出示抓获经过(武鸣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出具,摘自侦查卷1p45)证实侦查机关对鸣县马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潘某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问题进行初查,2012年6月17日,经检察长批准,并通知潘某忠及相关证人到我院接受询问,发现潘某忠确有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同时证实侦查部门经侦查后依法传唤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到案的情况。

出示户籍证明(武鸣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出具,摘自侦查卷5p1214-1216)证实三被告人犯罪时已年满18周岁,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及本案当事人的相关身份信息。

出示身份证明(马头镇政府马政干[2009]1出具,摘自侦查卷5p1212-1213)证实马头镇人民政府2009年7月26日任命潘某忠同志为马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马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潘某忠系马头镇第十六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证实:潘某忠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出示农村土地流转补助项目相关文件(南宁市农业局出具,摘自侦查卷5p1160-1173)补助对象:流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条件:当年新增流入土地连片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开发高效特色农业;申报程序: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业规模经营项目的申报程序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经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实地勘查核实确认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思后,报县(区)农业(农林水利)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主管部门): 经县(区)农业(农林水利)局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县(区)财政局核芝汇总后:联合待文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证实了申报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补助资金的相关规定。

出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补助相关文件(南宁市农业局出具,摘自侦查卷5p1180-1186)证实2011年度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绎营权流转专项补助项目及资金分配: 种植大户卢某波,武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陆分社:19141101010103XXXX账号,补助金12.3万元;种植火户韦某荣武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陆分社:19141101010103XXXX账号,补助金14.02万元。

出示银行帐户明细及凭证(武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陆分社提供,摘自侦查卷5p1188-1201)证实种植大户卢某波,武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陆分社:19141101010103XXXX账户;种植户韦某荣武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陆分社:19141101010103XXXX账户,均为2011年10月9日由李某燕代为开户的事实;潘某忠于2012年2月1日将卢某波、韦某荣的上述银行账户内的12.3万元和14.02万元转入其191301101011XXXX帐户的事实。

出示原始合同、申报补助材料(由当事人提供,摘自侦查卷2-4p150-1159)

[ 证实]:

卢某波、韦某荣的实际承租土地及租期与虚报的申报材料间区别及韦某勇申报补助的事实。

出示证明材料(由马头镇全苏村、马头社区居委会、提供,摘自侦查卷5p1227-1227)证实马头镇全苏村居委会统计,韦某荣在全苏村租赁土地共200.91亩;马头镇马头社区居委会统计,卢某波在马头社区租赁的土地共计193.56亩。

出示职权证明(武鸣县农村经济管理站出具,摘自侦查卷5p1187)根据(南农局发[2010J 95号]文件精神,武鸣县马头镇业服务中心作为负责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机构,承对该镇镇土地流转补助申报项目进行“组织实地勘察核实确认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县(区)业(农林水利)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主管部门)”职责。证实:马头镇农服中心的工作职能。

[16:17:29]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卢某波、韦某荣对刚才宣读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16:23:53]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

[16:24:05]

[辩护人]:

没有。

[16:24:18]

[被告人卢某波]:

没有。

[16:24:41]

[被告人韦某荣]:

没有。

[16:24:55]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6:25:05]

[公诉人]:

宣读证人曾某强的证言(略)证实:申请土地流转补助的标准及流程,同时曾某强承认在2012年春节期间收受潘某忠送来的办理土地流转补助的1万元辛苦费。宣读证人罗某兴的证言(略)证实:申请土地流转补助的标准及流程,同时罗某兴承认在2012年春节期间收受潘某忠送来5000元钱。宣读证人李某燕的证言(略)证实:2011年10月初的某天下午,其丈夫潘某忠交给我卢某波和韦某荣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让我去到小陆村以后,顺便到小陆信用社帮卢某波、韦某荣各自新开一个信用社户头。他就说是办理土地流转申请需要完善自的手续。宣读证人韦某明的证言(略)证实:韦某荣在申报土地流转补贴时曾拿空白表格到村委盖章的事实。宣读证人韦某勇的证言(略)证实:韦某勇在申报2010年2011年补助金的过程中,因为潘某忠作为初步审核人没有为难他,自愿给的潘某忠的5000元和8000元好处费。

[16:25:21]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卢某波、韦某荣对刚才宣读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16:25:32]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

[16:25:42]

[辩护人]:

没有。

[16:25:52]

[被告人卢某波]:

没有。

[16:26:03]

[被告人韦某荣]:

没有。

[16:26:13]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6:26:30]

[公诉人]:

鉴于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都没有异议,公诉人不再当庭详细宣读其供述材料,主要说明证实的内容。潘某忠的供述材料证实:潘某忠供认伙同卢某波、韦某荣通过虚报土地流转面积骗取国家补助金263200元及两次收受韦某勇送的申报土地流转补助金“辛苦费”13000元的事实。卢某波的供述材料证实:卢某波供认伙同潘某忠通过虚报土地流转面积骗取国家补助金12300元,分得赃款33000元。韦某荣的供述材料证实:韦某荣供认伙同潘某忠通过虚报土地流转面积骗取国家补助金140200元,分得赃款45000元。

[16:26:41]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卢某波、韦某荣对刚才宣读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16:26:51]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

[16:27:03]

[辩护人]:

没有。

[16:27:13]

[被告人卢某波]:

没有。

[16:27:24]

[被告人韦某荣]:

没有。

[16:27:35]

[公诉人]:

公诉人举证完毕。

[16:27:46]

[审判长]: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辩护权,有权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应当或者可以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你所举的证据也要接收公诉机关的质证。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你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16:27:56]

[被告人潘某忠]:

庭前我已经提交了一份证明材料,是镇政府办公室出具的一份证明,是经得书记同意的,是我自己去调取的,证实我向镇政府领导汇报了我收受韦某勇给的钱,还有我伙同卢某波、韦某荣虚报面积套取国家补贴款的事实。

[16:28:08]

[审判长]:

公诉人对被告人潘某忠提交的证明材料有什么意见?

[16:28:19]

[公诉人]:

公诉人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之后才能认定。

[16:28:29]

[审判长]:

对于被告人潘某忠提交的证据,公诉人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之后才能认定,合议庭当庭不予以评判,待庭后再核实。

[16:28:40]

[被告人卢某波]:

没有证据提交。

[16:28:50]

[被告人韦某荣]:

没有证据提交。

[16:29:01]

[审判长]:

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你有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应当或者可以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你递交的证据也要接受公诉机关的质证。你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16:29:11]

[辩护人]:

也是刚才被告人提交的那份材料。辩护人认为,如果核实材料是真的,那么可以认定被告人潘某忠有自首情节。

[16:29:20]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原告人、被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上列人员是否有申请的要求?

[16:29:33]

[被告人潘某忠]:

不申请。

[16:29:42]

[辩护人]:

关于对证明材料申请核实。

[16:29:55]

[被告人卢某波]:

不申请。

[16:30:05]

[被告人韦某荣]:

不申请。

[16:30:16]

[审判长]:

关于自首的这个材料,我们在庭后去核实,被告人潘某忠在案发前有向镇政府汇报材料的,公诉人认为是否有再次开庭的需要?

[16:30:26]

[公诉人]:

不需要。

[16:30:37]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及其辩护人,是否有再次开庭的需要?

[16:30:46]

[被告人潘某忠]:

不需要。

[16:30:56]

[辩护人]:

不需要。

[16:31:05]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休庭五分钟。法警把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带出法庭候审。

[16:31:16]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带进法庭。下面继续开庭。首先进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应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有无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节等进行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

[16:31:27]

[公诉人]:

发表公诉意见(略),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三被告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无意见,公诉人通过对被告人的当庭讯问清晰的重现了本案三名被告人当初伪造土地承包合同,骗取国家土地流转补助金的经过以及被告人潘某忠当时受贿的全过程;公诉人当庭所举的每一证据: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均接受了被告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当庭质证,均为合法、属实,证据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互相吻合,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某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勾结被告人卢某波、韦某荣骗取国家农村土地流转补助资金共计263200元以及潘某忠收受证人韦某勇送来的8000元辛苦费的犯罪事实。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潘某忠的刑事责任,应以贪污罪追究被告人卢某波、韦某荣的刑事责任。请合议庭依法判决。

[16:31:45]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下面由你自行辩护。

[16:31:57]

[被告人潘某忠]:

由我的辩护人发表意见。

[16:32:09]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潘某忠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6:32:21]

[辩护人]:

对罪名及事实没有意见。贪污部分,一、被告人潘某忠虽然是农服中心的主任,但是其只是在申报流程中最底下的一个,在其之上还有几个槛,这个案件的发生,不仅仅是被告人本身的一个因素,其行为要区别于其他的贪污行为,这是一个予以酌情处罚的情节。二、被告人潘某忠庭审中出具的证明材料,该材料证实被告人潘某忠所在的基层反应了自己违法的行为,虽然合议庭还没有对该材料进行核实,但是,如果这个材料是真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建议对潘某忠减轻处罚。三、退赃部分,客观上反应了被告人悔罪的态度,弥补了国家的损失。四、悔罪态度,被告人潘某忠到案之后有一个诚恳的认罪态度。

受贿部分,一、被告人潘某忠的受贿行为比较轻,在收受韦某勇的钱之前,潘某忠没有暗示,只是属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韦某勇在笔录中也提到,其是自愿给潘某忠。二、自首问题,潘某忠主动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三、积极退赃。综上几点,恳请合议庭采纳。

[16:32:31]

[审判长]:

被告人卢某波,下面由你自行辩护。

[16:33:18]

[被告人卢某波]:

原先这个事情我也不知道,是潘某忠告诉我的,我和他一起构成了贪污罪。检察院叫我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如实反应了,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16:33:27]

[审判长]:

被告人韦某荣,下面由你自行辩护。

[16:33:39]

[被告人韦某荣]:

我承认自己的行为犯罪了,我知道错了,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16:33:50]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需要补充发表意见?

[16:34:00]

[公诉人]: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一、潘某忠贪污的事实不能以客观原因来评判,主观上是积极追求这个结果的发生,在具体的工作中,其是犯意的提出者。二、潘某忠在获得国家补助款的情况下,没有为农户着想,其是拿了绝大部分的贪污款项,虽然被告人辩称有些贪污款是用于工作上的开支,但是其主观故意是明确的,综上,公诉人认为潘某忠的犯罪情节是比较严重的,主观恶性也是比较大,不能以上级部门的审核不严为评判。三、关于被告人潘某忠是否有自首情节,有待于对证据进行核实。即使这份证据是真实性,适用自首的法条也要具体分析。

[16:34:09]

[审判长]:

被告人潘某忠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卢某波、韦某荣是否有新的辩护意见?

[16:34:20]

[被告人潘某忠]:

没有什么了。

[16:34:30]

[辩护人]:

补充一点,如果证明材料属实,那么潘某忠就应该成立自首。关于自首的规定,再结合本案,潘某忠在12日就已经向所在基层政府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这个时间是在检察院立案侦查之前的。

[16:34:40]

[被告人卢某波]:

没有什么了。

[16:34:52]

[被告人韦某荣]:

没有什么了。

[16:35:02]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在判决前你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现在由你作最后陈述。

[16:35:12]

[被告人潘某忠]:

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理。

[16:35:21]

[被告人卢某波]:

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理。

[16:35:31]

[被告人韦某荣]:

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理。

[16:35:47]

[审判长]: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贪污、受贿一案,本合议庭经过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公诉人的意见,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现法庭审理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定期宣判,把被告人潘某忠、卢某波、韦某荣带出法庭,现在休庭。

[16:40:24]

[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关注。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6:40:59]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6:41:14
责任编辑:武鸣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