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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2-10-30 16:48:38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0月30日,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为您直播一起盗窃案,感谢大家关注支持。

[08:55:03]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下面我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9:04:47]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5、不得鼓掌、喧哗、喧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09:06:24]

[审判员]:

请坐下。

[09:06:47]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09:07:04]

[审判员]:

(敲击法槌)武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陆某飞(以下简称“被告人”)到庭。

[09:07:19]

[审判员]:

被告人陆某飞你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及诉讼权利通知书?

[09:08:59]

[被告人]:

我于2012年10月15日收到了。

[09:09:13]

[审判员]:

起诉书列明的个人身份情况是否属实?

[09:09:31]

[被告人]:

属实。

[09:09:43]

[审判员]:

本案之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09:09:55]

[被告人]:

没有。

[09:10:08]

[审判员]:

因本案被羁押的时间?

[09:10:56]

[被告人]:

因本案于2012年7月11日被拘留,于2012年8月9日被逮捕。

[09:11:10]

[审判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今天武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陆某飞盗窃一案。经武鸣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由代理审判员梁恒斐独任审判员,书记员陆欢担任法庭记录。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唐智出庭支持公诉。

[09:11:51]

[审判员]:

现在告知被告人陆某飞相关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你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你认为刚才宣布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诉人正处理的,你可以提出回避的申请;

2、在庭审判员过程中,你享有辩护的权利。你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3、庭审判员过程中,你有提供证据的权利、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勘验、鉴定或检查;

4、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可以进行最后陈述。

[09:12:29]

[审判员]:

被告人陆某飞,以上权利是否听明白了?

[09:12:39]

[被告人]:

明白。

[09:12:57]

[审判员]:

被告人陆某飞是否申请回避?

[09:13:11]

[被告人]:

不申请。

[09:13:22]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9:13:36]

[公诉人]:

(起立)宣读武检刑诉(2012)第206号起诉书(略),起诉书宣读完毕。

[09:13:50]

[审判员]:

被告人陆某飞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何意见?是否自愿认罪?

[09:14:09]

[被告人]:

没有意见,自愿认罪。华旺茶庄我姐也有股份的,我也委托她和被害人达成了协议,愿意赔偿他的损失。

[09:14:23]

[审判员]:

被告人陆某飞还有什么补充陈述?

[09:14:34]

[被告人]:

没有什么了。

[09:14:44]

[审判员]:

公诉人是否需要讯问被告人陆某飞?

[09:14:58]

[公诉人]:

不需要了。

[09:15:09]

[审判员]:

下面就起诉书的指控进行举证、质证,请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09:15:21]

[公诉人]:

出示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了本案的来源及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的事实;出示抓获经过,证实了被告人陆某飞于2012年7月11日作案时被现场抓获的事实;出示户籍证明,证实了被告人陆某飞的身份情况及具体年龄的事实;出示被害人黄某华的陈述,证实了其于2012年7月11日发现被告人陆某飞在其仓库内盗窃啤酒,被其发现后于现场抓获被告人陆某飞,并将被告人陆某飞扭送派出所的事实;出示证人卢某琼的证言,证实被告人陆某飞共3次将盗窃得来的啤酒瓶盖去批发部兑换成人民币的事实;出示鉴定结论书,证实了被告人盗窃的啤酒价值人民币905元的事实;出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证实了案发现场的地点及现场的具体情况;鉴于被告人陆某飞当庭自愿认罪,公诉人就不再宣读被告人陆某飞的供述了。

[09:16:16]

[审判员]:

被告人陆某飞对以上证据有什么意见?

[09:16:31]

[被告人]:

没有。

[09:16:41]

[审判员]:

公诉人继续举证。

[09:16:52]

[公诉人]:

公诉人举证完毕。

[09:17:03]

[审判员]:

法庭举证完毕。被告人陆某飞是否有其他证据要向法庭提供?是否要求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是否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09:17:19]

[被告人]:

不申请。

[09:17:29]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可以先辩论定罪问题再辩论量刑问题。首先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09:17:49]

[公诉人]:

被告人陆某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9:18:08]

[审判员]:

被告人陆某飞对于本案的定罪部分有什么自行辩论的意见?或者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有异议吗?可以发表自行辩护的意见。

[09:18:56]

[被告人]:

没有意见。

[09:19:07]

[审判员]:

定罪部分的辩论结束,现在进行量刑方面的辩论,请公诉人发表量刑方面的意见。

[09:19:21]

[公诉人]:

根据法律规定,本案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陆某飞认罪态度较好,且当庭自愿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公诉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陆某飞判处拘役刑罚,并处罚金。

[09:19:40]

[审判员]: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下面由被告人陆某飞发表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

[09:19:56]

[被告人]:

希望审判员对我从轻处理。

[09:20:07]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由被告人陆某飞作最后陈述。

[09:20:18]

[被告人]:

我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希望审判员对我从轻处理。

[09:20:29]

[审判员]: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陆某飞盗窃一案,本庭经过开庭审理,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现法庭审理结束,待后定期宣判,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另行通告。将被告人陆某飞押出法庭,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休庭。

[09:20:41]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请旁听人员退庭。

[09:20:52]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关注。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09:29:33]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武鸣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