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8日,武鸣县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法院正在为您图文直播一起盗窃案,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08:34:53]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下面由我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8:36:17]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略)。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08:38:25]
[审判员]:
请坐下。
[08:38:49]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08:39:02]
[审判员]:
(敲击法槌)武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李某章到庭。
[08:39:36]
[审判员]:
被告人李某章你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及诉讼权利通知书?
[08:39:59]
[被告人]:
我于2012年8月29日收到了
[08:40:43]
[审判员]:
起诉书列明的个人身份情况是否属实?
[08:40:57]
[被告人]:
属实。
[08:41:17]
[审判员]:
本案之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08:41:39]
[被告人]:
有,不记得在哪年,被送去戒毒所强制戒毒。
[08:41:57]
[审判员]:
起诉书上所列明的因本案被羁押的时间是否属实?
[08:42:37]
[被告人]:
属实。
[08:42:54]
[审判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今天武鸣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章盗窃一案。经武鸣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由审判员赵剑冰独任审理,书记员陆欢担任法庭记录。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智、书记员梁金雪出庭支持公诉。
[08:44:58]
[审判员]:
现在告知被告人李某章相关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你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你认为刚才宣布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你可以提出回避的申请;
2、在庭审过程中,你享有辩护的权利。你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3、庭审过程中,你有提供证据的权利、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勘验、鉴定或检查;
4、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可以进行最后陈述。
[08:45:57]
[审判员]:
被告人李某章,以上权利是否听明白了?
[08:46:21]
[被告人]:
明白。
[08:46:53]
[审判员]:
被告人李某章是否申请回避?
[08:47:15]
[被告人]:
不申请。
[08:47:43]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8:48:17]
[公诉人]:
宣读起诉书(略)。
[08:48:33]
[审判员]:
被告人李某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何意见?是否自愿认罪?
[08:48:53]
[被告人]:
没有意见,自愿认罪。
[08:49:49]
[审判员]:
被告人李某章还有什么补充陈述?
[08:50:06]
[被告人]:
没有什么了。
[08:50:37]
[审判员]:
公诉人需要向被告人李某章进行讯问吗?
[08:50:56]
[公诉人]:
不需要了。
[08:51:20]
[审判员]:
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08:51:46]
[公诉人]:
下面就起诉书的指控进行举证、质证:出示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了本案的来源及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的事实;出示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销售发票,证实了被盗窃的车辆系倪某某的事实;出示到案经过,证实了被告人李某章具体的到案经过;出示户籍证明,证实了被告人李某章的具体身份情况及年龄的事实。
[08:52:17]
[审判员]:
被告人李某章对以上证据有什么意见?
[08:52:47]
[被告人]:
没有。
[08:52:58]
[审判员]:
公诉人继续举证。
[08:53:09]
[公诉人]:
下面出示另一组证据:出示证人李XX的证言,证实了其伙同被告人李某章盗窃了一辆2轮摩托车的事实。
[08:53:26]
[审判员]:
被告人李某章对以上证据有什么意见?
[08:53:44]
[被告人]:
没有。
[08:53:54]
[审判员]:
公诉人继续举证。
[08:54:14]
[公诉人]:
下面出示另一组证据:出示被告人李某章的供述,证实了其伙同李XX盗窃了一辆红色2轮摩托车的事实。
[08:54:34]
[审判员]:
被告人李某章对以上证据有什么意见?
[08:54:58]
[被告人]:
没有。
[08:55:12]
[审判员]:
公诉人继续举证。
[08:55:25]
[公诉人]:
下面出示另一组证据:出示价格鉴定结论书,证实了被盗窃的摩托车的价格为3312元。
[08:55:43]
[审判员]:
被告人李某章对以上证据有什么意见?
[08:56:04]
[被告人]:
没有。
[08:56:18]
[审判员]:
公诉人继续举证。
[08:56:37]
[公诉人]:
公诉人举证完毕。
[08:57:31]
[审判员]:
法庭举证完毕。被告人李某章是否有其他证据要向法庭提供?是否要求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是否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08:57:51]
[被告人]:
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
[08:58:11]
[审判员]:
你们去盗窃的时候,是谁提出来的?分工是怎样的?
[08:58:37]
[被告人]:
是李XX提出的,当时我们是在街上逛,后来李XX就提出去偷车了,分工的话,我做负责偷的。
[08:59:21]
[审判员]:
下面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08:59:36]
[公诉人]:
发表公诉意见(略),被告人李某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8:59:53]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可以先辩论定罪问题再辩论量刑问题。被告人李某章对于本案的定罪部分有什么自行辩论的意见?或者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有异议吗?可以发表自行辩护的意见。
[09:00:24]
[被告人]:
没有了。
[09:00:54]
[审判员]:
定罪部分的辩论结束,现在进行量刑方面的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
[09:01:17]
[公诉人]:
综合本案,公诉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李某章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9:01:34]
[审判员]: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下面由被告人李某章发表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
[09:01:51]
[被告人]:
没有了。
[09:02:18]
[被告人]:
没有了。
[09:02:19]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由被告人李某章作最后陈述。
[09:02:35]
[被告人]:
没有。
[09:02:49]
[审判员]: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章盗窃一案,本庭经过开庭审理,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现法庭审理结束,待后定期宣判,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另行通告。将被告人李某章押出法庭,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休庭。
[09:03:15]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关注!
[09:03:51]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