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今天上午9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为您直播一起故意伤害案,感谢大家关注支持。
[08:59:46]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下面我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9:00:12]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5、不得鼓掌、喧哗、喧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下面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09:01:15]
[审判长]:
请坐下。
[09:01:34]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09:01:58]
[审判长]:
(敲击法槌)武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带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到庭。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
[09:02:27]
[被告一]:
梁某某
[ 被告二]:
邓某某
[ 被告三]:
陈某
[ 被告四]:
梁某
[09:03:00]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你何时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
[09:03:15]
[被告一]:
我于2012年7月25日收到。
[ 被告二]:
我于2012年7月25日收到。
[ 被告三]:
我于2012年7月25日收到。
[ 被告四]:
我于2012年8月7日收到。
[09:03:30]
[审判长]:
起诉书认定你的身份情况,是否属实?
[09:03:50]
[被告一]:
属实。
[ 被告二]:
属实。
[ 被告三]:
属实。
[ 被告四]:
属实。
[09:04:07]
[审判长]:
起诉书中认定因本案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时间是否属实?
[09:04:54]
[被告一]:
属实。
[ 被告二]:
属实。
[ 被告三]:
属实。
[ 被告四]:
属实。
[09:05:08]
[审判长]:
在本案之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09:05:20]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05:34]
[审判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7条、152条的规定,今天武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指控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本案由审判员赵剑冰即我本人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与人民陪审员谭庆仁、吴庆华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陆丹担任法庭记录。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浩宇出庭支持公诉。
[09:06:09]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154条、第159条、第16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如认为刚才宣布的审判人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2、被告人有权提供证据,可以通知新的证据到庭,申请人民法院、检察院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以上权利你听明白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09:06:31]
[被告一]:
以上权利我已听明白,不申请回避。
[ 被告二]:
以上权利我已听明白,不申请回避。
[ 被告三]:
以上权利我已听明白,不申请回避。
[ 被告四]:
以上权利我已听明白,不申请回避。
[09:06:46]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9:06:58]
[公诉人]:
(起立)宣读起诉书…略。
[09:07:10]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邓某某、陈某、梁某带出法庭候审,被告人梁某某可以坐下。被告人梁某某,对起诉书指控你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09:07:27]
[被告一]:
没有异议。
[09:07:46]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你是否自愿认罪?
[09:08:02]
[被告一]:
我自愿认罪。
[09:08:15]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梁某某进行简要的讯问。
[09:08:27]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梁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公诉人不需要对其进行讯问。
[09:08:42]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梁某某带出法庭候审,把被告人邓某某带进法庭。
被告人邓某某,对起诉书指控你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09:08:59]
[被告二]:
没有异议。
[09:09:13]
[审判长]:
被告人邓某某,你是否自愿认罪?
[09:09:26]
[被告二]:
我自愿认罪。
[09:09:37]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邓某某进行简要的讯问。
[09:12:41]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邓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公诉人不需要对其进行讯问。
[09:12:55]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邓某某带出法庭候审,把被告人陈某带进法庭。
[09:13:15]
[审判长]:
被告人陈某,对起诉书指控你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09:13:38]
[被告三]:
没有异议。
[09:13:49]
[审判长]:
是否自愿认罪?
[09:14:00]
[被告三]:
我自愿认罪。
[09:14:13]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陈某进行简要的讯问。
[09:14:26]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陈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公诉人不需要对其进行讯问。
[09:14:38]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陈某带出法庭候审,把被告人梁某带进法庭。
[09:14:50]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对起诉书指控你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09:15:07]
[被告四]:
没有异议。
[09:15:19]
[审判长]:
是否自愿认罪?
[09:15:39]
[被告四]:
我自愿认罪。
[09:15:50]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梁某进行简要的讯问。
[09:16:02]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梁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公诉人不需要对其进行讯问。
[09:16:14]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带进法庭。
[09:16:29]
[审判长]:
由于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普通程序进行简化审理。在审判环节中将作如下简化:1、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供述;2、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于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省略;3、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证明的事项作说明,对于双方有异议的证据,则应当详细举证质证。4、在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将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适用该程序的法律后果是:1、被告人在法庭上的有罪供述将成为法庭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据之一;2、法庭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将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上述规定你清楚吗?
[09:17:00]
[被告一]:
清楚了。
[ 被告二]:
清楚了。
[ 被告三]:
清楚了。
[ 被告四]:
清楚了。
[09:17:15]
[审判长]:
是否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简化审理?
[09:17:26]
[被告一]:
同意。
[ 被告二]:
同意。
[ 被告三]:
同意。
[ 被告四]:
同意。
[09:17:38]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同意?
[09:17:50]
[公诉人]:
同意。
[09:18:05]
[审判长]:
(征求左右人民陪审员同意后)鉴于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自愿认罪,经征询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告知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相关的法律后果,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本案可以适用普通程序进行简化审理。根据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调查中,先调查犯罪事实,后调查量刑事实。
法庭首先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先由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举证。
[09:18:21]
[公诉人]:
现在公诉人向法庭举证。出示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本案的案件来源及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立案侦查的事实;出示抓获经过,证实2012年3月16日,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事实;2012年3月27日被告人陈某、梁某在里建被抓获归案的事实;出示扣押物品清单,证实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被告人作案时使用的砂枪二支,刀具一把的事实;出示门诊病历,证实被害人岑某某受伤后在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武鸣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事实;出示办案说明,证实外号叫“特包”的人就是被告人梁某的事实;出示收据一份,证实被告人梁某某的家属已经支付人民币1万元给被害人岑某某的事实;出示户籍证明,证实本案四被告人的基本身份情况,该四被告人于案发时已达负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事实。
[09:20:42]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对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09:20:58]
[被告一]:
没有意见。
[ 被告二]:
没有意见。
[ 被告三]:
没有意见。
[ 被告四]:
没有意见。
[09:21:14]
[公诉人]:
宣读证人陈某某的证言(略)证实当天其看到现场组织打架的事实;宣读证人滕某某的证言(略)证实2012年2月26日上午,其所看到的见闻;宣读证人黄某某的证言(略)证实其打算和邓某娟打算在邓柳村租地来养鸡,其从武鸣来到做工的地方,准备将勾机拖走的时候,看见二、三十人过来阻止。宣读证人莫某某的证言(略)证实案发当天,有一个醉酒男子被苏某某等人持砂枪、刀具砍伤的事实;宣读证人邓某武、梁某志、黄某河、谭某、梁某玲、卢某的证言(略)证实案发当天有人持刀在他们公司附近聚集,后被另一帮人打散的事实。
[09:23:08]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对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09:23:21]
[被告一]:
当时早上我们过去的时候没有叫苏某康要2万元钱。是他们先召集人在药厂,并不是我们先去阻扰。
[ 被告二]:
苏某某没有向他们索要2万元,另外,在水泥厂那里没有把人拉下车。
[ 被告三]:
是他们先找人来,不是我们先动手。
[ 被告四]:
我是见那个人拿枪出来我才动手的。
[09:23:36]
[审判长]:
公诉人有什么质证意见?
[09:23:49]
[公诉人]:
2万元是证人滕某某提到的,在起诉书中没有认定。没有证据证实是对方先动手,证人的证言只能证实对方来了一帮人。
[09:24:01]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09:24:17]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岑某某的陈述(略)证实2012年2月26日其在武鸣县城喝酒后被朋友叫去仙湖邓柳村,醒来时已发现自己躺在医院,同时证实其受伤的事实。
[09:24:30]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对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09:24:41]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24:53]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对起诉书的指控没有异议,公诉人不再当庭宣读该四被告人的供述材料。
[09:25:05]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对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09:25:18]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25:30]
[公诉人]:
出示法医学临床学鉴定书,证实被告人岑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的事实;出示枪支鉴定书,证实本案中送检的二支枪支都可以正常激发的事实。
[09:25:44]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对公诉人出示的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09:25:55]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26:06]
[审判长]:
公诉人继续举证。
[09:26:22]
[公诉人]:
定罪方面已经举证完毕。
[09:26:37]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就本案的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向法庭举证?
[09:26:47]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26:58]
[审判长]:
本案犯罪事实的调查结束。
现在对量刑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公诉人可以对被告人作简要讯问。
[09:27:11]
[公诉人]:
公诉人不需要再讯问。
[09:28:14]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邓某某、陈某、梁某带出法庭。
[09:29:07]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现在法庭问你,你们为什么要去阻止黄某某挖土?
[09:29:26]
[被告一]:
地是邓柳一队的,当时我们想去经营那块地,后面那帮人就去挖土了,我们恼火了就去阻止了。
[09:29:38]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梁某某带出法庭候审,把被告人邓某某带进法庭。
[09:29:52]
[审判长]:
被告人邓某某,当庭你们为什么去殴打岑某某等人?
[09:30:06]
[被告二]:
那么我们在家喝茶的时候,梁某某过来说,在水泥厂路口召集大家要打架。
[09:30:18]
[审判长]:
为什么要过去?
[09:31:34]
[被告二]:
梁某某叫去打架就去了。
[09:31:46]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邓某某带出法庭,把被告人陈某带进法庭。
[09:31:57]
[审判长]:
被告人陈某,现在法庭问你,案发当天,你们为什么要去组织黄某某等人挖土?
[09:32:10]
[被告三]:
我和梁某某是亲戚关系,他叫我了,不好推脱,所以就去了。
[09:32:27]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陈某带出法庭,把被告人梁某带进法庭。
[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现在法庭问你,案发当天,你们为什么要去组织黄某某等人挖土?
[09:32:39]
[被告四]:
是梁某某叫去的。
[09:32:52]
[审判长]:
之前你们是否有过什么纠纷?
[09:33:05]
[被告四]:
没有。
[09:33:19]
[审判长]:
法警把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带进法庭。
[09:33:34]
[审判长]:
公诉人,就量刑事实是否有证据向法庭举证?
[09:33:50]
[公诉人]:
公诉人已在定罪举证时一并举证,不再重复。
[09:34:02]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是否有量刑方面的证据向法庭举证?
[09:34:13]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34:24]
[审判长]:
本案审理期间,经本院组织调解,四被告人的家属和被害人岑某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款已经支付完毕。同时被害人岑某某向本庭提交了一份谅解书,请求本庭对四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请值庭法警向公诉人出示该份证据。
[09:34:41]
[审判长]:
公诉人对此份证据有什么意见?
[09:34:53]
[公诉人]:
没有意见。
[09:35:03]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对该份证据有什么意见?
[09:35:15]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35:31]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你是否需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申请重新鉴定、勘验、检查?
[09:37:11]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37:30]
[审判长]:
(与左右人民陪审员交流后)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控辩双方当庭提交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及与本案指控事实有关联性,可以采纳为定案依据。法庭调查结束。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规定: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可以先辩论定罪问题再辩论量刑问题。
下面先进行定罪问题的辩论,由公诉人发言。
[09:40:05]
[公诉人]:
现就本案的定罪部分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09:43:56]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可以对起诉书的指控你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自行辩护。
[09:44:12]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44:24]
[审判长]:
控辩双方对于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均无异议,下面进行量刑问题的辩论,双方应主要围绕有争议的量刑事实、基准刑的确定、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进行辩论,并提出量刑建议。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09:44:37]
[公诉人]:
现就被告人的量刑情况发表量刑意见:1、四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2、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3、被告人梁某某持枪、邓某某持刀,是加重情节。4、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陈某、梁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综上,建议对被告人梁某某判处四到五年的有期徒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邓某某三到四年的有期徒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梁某一到二年有期徒刑。
[09:46:39]
[审判长]:
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可以就量刑问题为自己辩护。
[09:46:56]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47:12]
[审判长]:
(与合议庭成员合议)经过辩论,合议庭已听取了控辩双方针对焦点问题的主要观点,在评议时,将会充分考虑双方意见。法庭辩论结束。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你可以向法庭陈述你对本案的处理意见、要求。
[09:47:30]
[被告一]:
没有。
[ 被告二]:
没有。
[ 被告三]:
没有。
[ 被告四]:
没有。
[09:47:46]
[审判长]:
武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故意伤害一案,本合议庭经过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公诉人的意见,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现法庭审理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定期宣判,把被告人梁某某、邓某某、陈某、梁某带出法庭,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09:54:02]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关注!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09:54:59]
[主持人]: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